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安委办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8日
船山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22〕12号)精神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区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排查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遏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事故、林业资源领域安全事故、加强安全风险规划管控和预防自然灾害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源头排除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以推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措施为重点,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要求,扎实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和“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千方百计确保重点时段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深入对照查找本单位、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 “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把安全生产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抓好各自职责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强化安全风险研判,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事故。
1.非煤矿山安全方面。严格按照《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办函〔2022〕25号)和《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船自然资规〔2022〕15号)要求,全面排查页岩矿山、废弃矿山问题隐患,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边开采边修复工作,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以及“一面墙” “掏心窝”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因安全不合格确定予以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注销其采矿许可证。〔责任单位:森林防火和地质地矿股,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逗号前为牵头股室,下同)〕
2.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方面。严格按照《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遂船府办文〔2022〕23号)和《遂宁市船山区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遂船地灾指办〔2022〕1号)要求,全面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督促检查各项防灾避险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宣传教育、预警预报、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防灾责任是否落实等工作,检查在建工程防灾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和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力争实现连续19年地质灾害“零伤亡”。(责任单位:森林防火和地质地矿股,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
3.林业资源领域安全方面。加强营造林、林木采伐、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涉林景区景点等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林业资源领域潜在安全风险隐患;认真梳理分析全区森林火灾和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规律特点,摸清找准重大风险、抓住关键要害、科学监测预警,制定风险防控管控方案,强化细化防范措施;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逐一落实防范和整治措施,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单位:林业资源管理股,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
4.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周边新建项目的规划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用途管制和建设工程管理股,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
5.消防安全方面。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配合做好编制消防专项规划,依法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消防站用地,合理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和村镇规划管理股,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
6.燃气安全方面。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扎实做好燃气管道建设土地、规划手续办理工作;对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选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会同燃气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单位:用途管制和建设工程管理股,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
7.其他安全方面。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要求,配合相关牵头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机关安全、校园安全、文化旅游安全、环境保护、电力、能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
(三)健全隐患台账,防控重大风险。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针对极端天气突出、雷雨大风天气增多、进入汛期等情况,系统分析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面摸排、精准施策、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有人盯、及时治,杜绝麻痹大意,防范重大风险;局分管领导、牵头股室要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发点球”方式,交办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要督促有关单位或企业认真整改落实,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坚决整改到位。
(四)精准查找问题,严格监管执法。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正在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监管等方式,对标对表、精准发现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范围内重大违法行为和“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例,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自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
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动员,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支持的浓厚氛围。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4月底前将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局森林防火和地质地矿股备案,我局将严格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二)检查监督阶段(5月16日至7月15日)
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要根据确定的工作重点,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将专项行动与卫片执法检查、矿山实地核查等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开展,与区安委办部署的相关专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行动结束后重点检查企业达到全覆盖。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对企业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督促限期落实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要将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及时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督促其进行自查自纠,找出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要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及时印发至相关单位和企业,督促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森林防火和地质地矿股细化落实,安排专人作为专职联络员,汇总上报全区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开展职责范围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逗硬考核问责。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各自职责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将大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逗硬扣减相应分值;因上述原因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坚决查明原因、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加强协作配合,构建长效机制。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相关股室要主动配合并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按照区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工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行之有效的经验方法,要认真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加强信息报送,按时反馈战果。各重点任务牵头股室要及时向局森林防火和地质地矿股反馈工作信息,每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护安2022”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一并报送;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认真梳理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按照阶段划分和时限要求将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报地矿股。(联系人:彭敏,联系电话:2281372,邮箱:2869347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