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1〕30号)要求,经区总河长同意,决定对涪江、郪江等河流相应区级河长及联系部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船山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总警长、区级河长及河流联系部门
区总河长:段 勇 陈绍坤
副总河长:杨奎南
区总警长:刘茂森
(一)渠河区级河长:段 勇、梁识栋;区级联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涪江区级河长:陈绍坤、胡 茜、向红林(其中,涪江船山段区级河长:陈绍坤,区级联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涪江桂花镇和唐家乡段区级河长:胡 茜,区级联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涪江市城区、龙凤镇段、老池镇段区级河长:向红林,区级联系部门:船山生态环境局)
(三)明月河区级河长:杨奎南;区级联系部门: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
(四)米家河区级河长:曾 琪;区级联系部门: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
(五)荷叶溪区级河长:白怀湘;区级联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六)白家河左支区级河长:陶 虎;区级联系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黄腊溪区级河长:李顺通;区级联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八)联盟河区级河长:谯 强、王 攀(其中,联盟河河沙镇段区级河长:谯 强;区级联系部门:区水利局,联盟河永兴镇段区级河长:王 攀;区级联系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郪江区级河长:何 辉;区级联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十)小潼河区级河长:任科仲;区级联系部门:区财政局
二、区总河长办公室
主 任:谯 强 副区长
副主任:赵思磊 区府办主任
吴凤琼 区水利局局长
邓旭东 船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单位: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府办 区委绩效办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 区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船山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审计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区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吴凤琼 区水利局局长
副主任:彭 舸 区水利局副局长
王 怡 船山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总警长、区级河长、区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因工作调整变动等原因离任、调出辖区的,由接替的领导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若区级河长接替的领导未到位,由区总河长指定区级领导或相应河流联系部门代为开展日常巡河工作。
遂宁市船山区总河长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