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
为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8月30—31日区发改局副局长杨天玉带领收费股人员对区内部分民办幼儿园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督察。一是现场查看了部分收费票据;二是向家长了解收费情况;三是要求各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由各民办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报区发改局收费股、区教体局幼教股备案后执行。各民办幼儿园也应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