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仁府发〔2021〕35号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人民政府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里镇《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年,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是各级各部门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按照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船安办〔2021〕4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经镇安委会上报镇党委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强力执法、规范执法,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仁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护航。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由党委书记张贤任组长,分管执法、安全的副镇长、人武部长陈雷为副组长,七办四中心、各办公室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为成员的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贤 镇党委书记
李根延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张念涛 镇人大主席
蒋 林 党委副书记
唐 艳 镇纪委书记
梁 峰 镇政法委员
李 聪 镇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陈 雷 人武部长、副镇长提名人选
杨 广 镇宣统委员
王一帆 副镇长提名人选
赵举森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部门:党政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财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派出所、仁里中心卫生院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区应急局指挥部调度需要,核实后上报。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镇辖区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建筑施工、学校、敬老院、生产经营企业、水上交通(渔船渔业和渡口船舶)水利、电力、地灾、农业机械、林业、特种设备、天然气管道、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突出学校、医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确定执法企业名录库原则
结合我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上年度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情况,制定本次专项行动执法企业名录库。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企业主要包括: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页岩开采类企业(砖瓦厂),近三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工矿商贸企业。除此以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根据企业危险性、安全管理状况、专家巡诊、上级检查问题整改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一般工贸行业企业,进入本次执法企业名录库。
(三)工作要求
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执法编组、统一检查重点内容、统一监管执法标准、统一行动时间、统一安排专家;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发现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一律公开曝光;凡是重大安全隐患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提请关闭取缔;凡是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一律纳入“黑名单”或者实施联合惩戒;凡是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
四、执法检查组任务、检查方式和程序
(一)执法检查任务
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合法性、安全生产基本法定条件符合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的合法性。分成必查内容和延伸检查内容,依照区应急管理厅统一制定的检查标准,分别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对标对表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要围绕验证检查事项的符合性、合法性综合收集人证物证、证书证言、视频资料等证据,依法收集并审查、核实认定能够证明行政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主要包括: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违法事实及其性质、程度的材料、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材料、执法程序的材料、行政处罚前置程序已经实施的材料、案件管辖权的材料、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身份的材料、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二)执法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主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方式进行,对标对表,对照责任链条,顺查与倒查相衔接,进行验证式检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三)执法检查程序
1.检查开始前,由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提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按规定审核审批同意后实施。要根据受检企业特点和安全管理状况,明确检查重点和职责分工。
2.检查过程中,由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介绍检查来意和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问题提出者要明确主要依据和执法处置意见,按照程序组织落实。
3.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按照执法检查痕迹管理制度要求,整理原始执法资料,规范存档,同时安排专职联络员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并做好案件问题的跟踪和信息续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是在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这一特殊背景下开展的,市、区高度重视,我镇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相关领导为副指挥长的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各相关办公室、各村(社区)、执法中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抓好此次执法专项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执法检查责任。各检查组要结合实际,分别明确检查组组长和成员的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内容,确保人人有责任、人人领责任、人人落实责任。
二是规范化执法检查。为保证执法效果,严格执行《全区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检查清单》相关规定。同时建立疑难问题会商机制,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执法专家和律师,实时对专项执法行动中遇到的疑难技术问题和执法问题进行研讨,形成统一的解决方案。
三是配合做好调度工作。在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收集、上报执法数据、问题清单、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做好调度准备工作。
四是实行双重挂牌督办。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和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挂牌督办。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协调媒体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道,重点报道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对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问题将及时报送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公开曝光。
(四)强化激励约束
参与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执法工作标准,要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对不按规定落实工作职责、不遵守集中执法检查纪律的,检查组组长要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约谈无效或者性质比较恶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按规定问责,对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要予以通报表扬,在评先树优中优先推荐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