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1-0094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09-17
  • 发布日期: 2021-09-1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17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系列活动。现就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11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大家学活动
    一是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应急管理领域最重要的基础性法律之一,此次修订是在总结《安全生产法》施行十九年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强化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具有针对性的调整、补充和修改,集中反映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了解《安全生产法》修改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带头学习并自觉遵守新《安全生产法》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做到“知责、履责、尽责”,扎实有效的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理论学习。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筹划,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到工作任务、具体要求、时间节点“三明确”;充分发挥网络学习平台的作用,把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大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安全宣传“五进”“法律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特定宣传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播放公益视频,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近距离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确保2021年底实现全市宣传覆盖率100%,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二是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送法上门”活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通过购置法律读本、制作宣传海报、分发知识折页、播放警示教育片,以“送法上门”为主要形式,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将新《安全生产法》立法背景、创新制度、重点条文及有关事故案例等向广大群众、企业职工、在校学生进行宣传,激发参与安全生产宣传的积极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新闻宣传活动。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平台,及时、全面反映全区在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和做法,积极发挥新闻宣传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报道、安全生产典型推广、 氛围声势营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搞好结合,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是创新形式,突出实效。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不断创新宣传理念、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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