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2M/2024-00124
  • 公文种类:公告
  • 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       号:遂船自然资规公〔2024〕11号
  • 成文日期: 2024-11-18
  • 发布日期: 2024-11-1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8 17: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经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附件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0日,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相关信息。

网址:http://www.snsggzyjy.cn/Index.html/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9日,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7:00时。

五、拍卖会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10日10:00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举行。

六、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增价幅度:1万元/亩或1万元/亩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最高报价4分钟内无人竞价,由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底价。

竞得人于2024年12月10日17:00前到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1办公室备案,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若不符合竞买条件的取消成交结果,土地作流拍处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为: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30%,1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立即发布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公告,即刻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活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服务器波动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3.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路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4.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地块不能正常网上出让的,我局可依法撤销该地块交易。

6.网上出让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7.竞买者需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助注册并设置

账号和密码。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船山区和平西路177号)

联系电话:0825-2222242 0825-2220425

联 系 人:代  志  何  俐

网    站: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snsggzyjy.cn/Index.html(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0825-2210192。

附件:拍卖出让地块明细表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拍卖出让地块明细表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规划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单价

保证金

备注


平方米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万元/亩)

(万元)


1

通港大道以南(CS10-01-28地块)

27569.55

41.35

排水用地

50

不大于25%

不大于0.5

不小于10%

34

282




2

通港大道以南(CS10-01-31A地块)

53865.67

80.7985

二类工业用地

50

不小于40%

不小于1.0

不大于20%

20

324




3

通港大道以南(CS10-01-31B地块)

11651.84

17.48

二类工业用地

50

不小于40%

不小于1.0

不大于20%

20

70




4

通港大道以南(CS11-01-05A地块)

101910.5931

152.8659

二类工业用地

50

不小于40%

不小于1.2

不大于20%

20

612



5

中环线西延线以东(HX33-01-01地块)

59996.80

90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不小于40%

不小于1.2

不大于20%

20

360



6

HX33-01-06B地块

19420.5476

29.1308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不小于40%

不小于1.5

不大于20%

20

117



7

ZDY12-29-03地块

1196.957

1.8

商业用地

40年

不大于70%

不大于1.5

不小于15%

346

125



备注:1.缴款期限:上述地块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最低比例为20%,其中10%的金额允许使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竞买人参与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首次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30%且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剩余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在成交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2.工业用地按“标准地”供应,“标准地”条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30万元/亩,亩均税收≥12万元/亩,亩均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亩。

3.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见拍卖文件的地块规划条件及红线图

4.按净地方式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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