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1226045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船府办发〔2014〕6号
  • 成文日期: 2014-01-28
  • 发布日期: 2014-09-1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民生、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府办发〔20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惠民生、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惠民生、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将“惠民生、办实事”活动与“走基层”活动有机结合,以“十大民生工程”为载体,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政策宣讲,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困难,扎实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惠及人民群众,树立新形象、新面貌、新作风。

二、主要任务

(一)完成9个乡镇规划修编,加快推进桂花场镇改造、新桥猪市坝片区开发等15个小城镇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改扩建县乡道路12公里,新增通村公路30公里。

责任单位:交运局

(三)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争创全国重点小城镇1个、省级试点示范小城镇1个。

责任单位:民政局、住建局

(四)免除30761名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费,免除750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学费,减免560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

责任单位:教体局

(五)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650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责任单位:就业局

(六)全力推进城乡统筹的各类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城乡低保标准保障线分别提高到300元/月、150元/月,实现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人社局、民政局

(七)改造棚户区2250套、农村危房700户,新增公租房400套,30%的公租房定向出租农民工。

责任单位:住建局

(八)对4万名贫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民政局

(九)开展企业与残疾人结对帮扶活动,资助286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

责任单位:残联

(十)力争免费孕检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

责任单位:计生局

(十一)解决3.8万人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水务局

(十二)深入实施“校安工程”及学校标准化建设,新改建校舍2.2万平方米、运动场9000平方米,新建公益幼儿园3所。

责任单位:教体局

(十三)新建社区书屋40个,争创国家二级文化馆。

责任单位:文广局

(十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民办养老机构2个,新增养老床位300个。

责任单位:民政局

(十五)改建乡镇卫生院4所,积极争取区中医院项目。

责任单位:卫生局

(十六)新增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店30家。

责任单位:食药局

(十七)区级各部门、园区管委会,要根据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挂包帮”工作要求,到联系点帮助群众解决上学、看病、就医、安居等民生问题,全力解民忧、排民难、暖民心。

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园区管委会

三、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惠民生、办实事”活动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全区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实践活动上来,杜绝走马观花,杜绝形式主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关,落实惠民项目,办好民生实事,防止活动“浮在水面”,强化工作统筹,实行分块抓、分步实施、分层管理,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形成全系统参与强大力量;广泛宣传引导,让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将部门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中,确保活动效果。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走基层”活动督导组要加强对各单位“惠民生、办实事”活动开展情况和完成情况督查考核,确保活动深入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