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办法》印发背景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扎实助推乡村振兴,切实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综合效益,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技术指引(2019试行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7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44号)文件精神,结合船山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办法》重要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以维护群众权益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强化耕地资源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遂宁市船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办法》共有6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等内容。第二部分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明确了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组织领导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第三部分项目补偿(助)资金标准。明确了拆旧条件、拆旧补偿(助)标准、宅周地补偿标准、建新(货币)补助方式及标准,项目补偿(助)资金发放、工作经费标准和不予补助情形等内容。第四部分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管理。明确了安置方式、安置标准等内容。第五部分项目结余指标管理。明确了结余指标的经营管理机构、用途、指标使用费等内容。第六部分项目推进保障措施。明确了项目推进运行各项保障措施、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