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11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进行编制。

一、 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

船山生态环境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和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主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域,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公开等工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及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类别,主动公开局工作动态及部门预决算、行政许可等信息。截止20211231日,我局共公开信息31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02021年度遂宁市船山区环境质量月报10期,2021年度空气质量日报190余条。做到了信息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并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 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由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舆情关、文字关。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核原则,对本单位发布的每一条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好资料留存、备份等工作,坚决杜绝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出现涉密、严重错误、存在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格式不规范、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通过船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及时公布了招投标信息、行政许可、工作实时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内设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在办公会议上,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明确责任落实,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明确1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具体负责。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船山生态环境局2021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环境评价信息、招投标信息、行政许可重要工作信息。建立了《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并按发布、初审、审核、审发四个程序落实了公开责任,做到了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具体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需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三是各股室信息报送积极性不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完善,需加强更新维护、监督约束、信息审核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抓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的力度,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二是加强政策宣讲通过召开专门会议的方式,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参与、积极报送的工作局面。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相关统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标准,全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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