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1-0038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区政府网站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04-29
  • 发布日期: 2021-04-29
  • 有 效 性: 有效

老池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来源:区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04-29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老池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实现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根据遂宁市委、市政府和船山区委、区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秸秆禁烧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在全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等,全力推进秸秆全量还田和“五化”综合利用,做到 “六清”地边清、路边清、庄边清、渠边清、沟边清、林下清),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确保实现省、市、区督查零火点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引导

1.开展宣传发动。一是全面开展驻村走访活动,在农作物收割前组织、村级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进门谈心,大力宣传秸秆还田和人工清运离田、旋耕播种等技术规范,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使市、区要求的技术路线及秸秆禁烧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农民群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争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村工作组)

二是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群众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家喻户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宣传车2辆,禁烧重点时段,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8点在全镇重点部位(金凤村、金盆村、书院村、黄桷村、芋禾村、龙港社区)轮流播放,镇政府利用企业、卫生院电子屏滚动播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在乡村主要通道、人员聚集区悬挂横幅(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农服中心)。二是利用村村通广播,全覆盖、高频率、多时段加大对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广播站)

(二)抓好机收机种,推进秸秆还田

各村(社区)要利用好农机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农业大户的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区农业推荐的技术路线,精心组织机械,大力推行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对采用人工收割的,要强化帮扶服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秸秆清运离田,每个村设置一定数量的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防止在田间地头、沟渠路旁堆放焚烧,造成大气和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等。(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三)抓好技术推广,促进秸秆利用

拓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途径,充分发挥大户作用,鼓励秸秆饲料化利用;充分发挥三星花园乐水果基地、翔泰生物科技、红提园水果基地和恒盛种植合作社等秸秆收储站点的作用,与农户签订秸秆与综合利用协议书,利用市场手段解决好秸秆的出路问题,形成以秸秆就地直接还田为主,过腹还田、秸秆发电、生物质燃料等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四)建立秸秆禁烧三道防线

各村(社区)要组建巡逻队伍,划分责任区域,实行网格管理,同时巡逻人员要准备扑灭工具,及时开展巡逻和扑灭、掩埋工作,对收割后的农作物应及时处理(对要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的要督促群众翻土覆盖;对群众不需要的应集中清运离田,组织车辆转运至各秸秆收储站点,进行综合利用,各村也可自行衔接本村产业基地,合理利用),一旦发现冒烟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灭,并消除地上黑斑,对燃烧秸秆的群众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不再违规焚烧秸秆。禁烧巡逻上班时间由各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干部进行巡查,下班时间由值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进行巡查,确保全时段不漏管。镇执法中队、镇环保办、镇派出所负责综合执法,对全镇秸秆禁烧开展巡逻管控。(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两委、各值班组、执法中队、镇环保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宣传组:组长王苏青,成员蒋海洋、翁绍燕;禁烧巡逻组:组长冯世华,成员罗志、邓俊、王建平、高皓松;巡视巡查组:组长唐艳,成员:游志文、李志灵、赖林珊;综合利用组:组长游志文,成员但小平、辛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属于第一责任人,镇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全程参与,全员行动,村两委干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为强化职责,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镇政府分别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实行有奖举报和每日报告制度。积极发动群众向各巡查队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最先举报反映焚烧秸秆的当事人经核实作证后,由各村(社区)从秸秆禁烧工作经费中给予举报人10元/次的奖励。各村(社区)每天下午9点前汇报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两委)

(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党委政府牵头组织负责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派出所要对破坏环境、私自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拘留罚款;对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罚、有灰必究”。农服中心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派出所、执法中队、镇农服中心)

(四)经费保障

1、区域划分。按照秸秆禁烧任务轻重和督查迎检情况,镇政府将全镇13个村(社区)划分为重点、较重和一般三种禁烧区域分别给予工作经费保障。

重点区域:金凤村、金盆村、书院村、黄桷村、芋禾村、龙港社区;

较重区域:响水洞村、花园村、铜锣村;

一般区域:福龙村、龙泉村、双跃村、樊哙山村。

2、 综合利用方面:全镇范围内选择4-5家有意愿、有实力、有设备的农业企业或专合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双方意愿每个合作的企业(专合社)负责处理4-5个村的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未合并村每个村平均不超过1.5万元,合并村每个村平均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相关企业(专合社)秸秆综合利用补贴。

(五)考核奖惩

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实行考核措施,坚决严格奖惩。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级年终综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对各级督查认定有火点的村,在年终考评时予以倒扣分。根据火点情况:市级以上巡查组发现1处燃烧火点的,扣减所在月目标绩效分5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1000,扣减挂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下村补贴150元;区督查巡查组每发现1处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田块所在月目标绩效分2分减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400,扣减挂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下村补贴100元;镇级督查巡查组每发现1处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田块所在月目标绩效分0.5分减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50元,扣减挂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下村补贴50元(对露天焚烧工业或生活废弃物的参照上述考核办法)镇政府在督查期间每发现一起秸秆囤地一周内没及时转运的地块,扣减该村干部目标绩效分1分督查考核工作由镇纪委牵头,镇执法中队、党政办和环保办配合,每周通报排名,实行百分制,按照各村网格人员到位情况、是否存在燃烧或是黑斑、被省、市、区通报三项着情打分,排名垫底的村由镇主要领导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秸秆禁烧阶段性工作结束后,镇环保办汇总市区乡督察通报情况并上报镇党委进行相应奖罚。专项工作成效突出,各级考核均无焚烧的村一次性给村追加村级公益性事业支持资金5000元。(责任单位: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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