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民函〔2022〕17号
黄文军、曾和平、韩旭、周然、郭琼兰、马春、朱海英、钱东伯代表:
你们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意见建议》(第5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
围绕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于2021年11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遂船民发〔2021〕94号),其中针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强化待遇保障方面做了详细阐述,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以岗位等级序列为主的动态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等级、薪酬体系、保险待遇等方面都较以前有大幅度提高。按照文件规定,我区对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证书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200元/月·人、社会工作师300元/月·人、高级社会工作师5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津贴。
二、健全社区工作者激励制度
全面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保障待遇和奖励机制,出台了《遂宁市船山区村(社区)干部激励十条措施》(遂船委办〔2019〕61号),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完善保险制度及相关补贴,进一步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三、社区网格员待遇问题
社区网格员的薪酬待遇是由区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单位统一负责管理,薪酬待遇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民政局不涉及此项工作。在2021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工作中,民政局牵头制定的招考公告明确将辖区内网格员纳入定向招考人员,有意向的网格员可不限户籍、放宽年龄报考社区工作者,切实加强网格员晋升通道的完善。
四、社区办公经费问题
区财政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基层工作,在预算安排和资金保障方面,优先保障社区经费。目前,区财政财力非常薄弱,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将来,随着我区财力状况的好转,区财政会优先考虑提高社区办公经费标准,确保基层运转。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