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仁府发〔2023〕15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遂府发〔2023〕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成立仁里镇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四川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遂宁市委八届六次经济工作会议,船山区委五届十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的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镇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经济基础,推进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2023年4月底前我镇组建村级普查工作机构,5月底前完成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8月底前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各级普查员指导员,做好普查各项试点工作,完成普查区划分,编制单位清查底册,11月底前完成清查摸底,12月底前纵深开展普查宣传,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
四、普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所有镇村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村(社)及普查员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普查工作人员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瑞轩 党委书记
李根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 韬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晓林 党委副书记
郭建军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唐 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兵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黄沙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陈 雷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王一凡 副镇长
包增福 副镇长
夏 鹏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杨瑷菱 党政办干部
熊梓衣 党建办主任
罗 璨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周俊承 社会事务办主任
潘 波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何 为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李 伟 财政办干部
郑伦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红 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刘喻琪 农民工服务中心干部
仁里镇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由经济发展办负责我镇经济普查日常工作。镇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标准、严格地认真履行好各自责任,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