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办发〔2022〕6号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公共服务事项
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遂宁市船山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基本目录(2021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列入《基本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最大程度优流程、缩时限、降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基本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汇总提出调整意见,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核、确认。国家和省市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调整要求执行。
附件:遂宁市船山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