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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30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2023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保障考生有一个相对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于6月3日—13日期间,对全区噪声排放进行严格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除应急抢险外,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午间、夜间作业。


二、所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排放,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禁止夜间在居民小区内开展广场舞、高音促销等活动;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四、严控各类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全面暂停占道宣传促销审批许可,全面纠正非机动车乱停放,全面禁止各考点、食宿点周边200米范围商家出摊、摊贩设摊等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对于依法设置的临时夜市、临时摊区或其他夜晚经济区等采取必要的暂时关闭措施,全面消除占道噪声污染。


六、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9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1日—13日),在各考点、食宿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禁止驾驶机动车在交通管制区域内通行,途经交通管制区域周边道路时,应严格遵守禁鸣规定。


七、噪声管控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启我区高考、中考期间“静音”模式,为广大考生静心复习和参加考试保驾护航。在此期间,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行动,对各类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八、违反禁噪规定的,广大市民可按以下信息,向相关部门投诉。


 区综合执法局:2656712 ,负责社会生活、商业环境、高音喇叭、餐饮夜啤、装饰装修、摊贩设摊、广场歌舞方面噪声监管整治;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110,负责道路交通、社会治安方面噪声监管整治;区文化广电旅游局:5891905、13778737412 ,负责文化娱乐方面噪声监管整治;船山生态环境局:6810566 ,负责工业企业、五金加工方面噪声监管整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8125303 ,负责建筑施工方面噪声监管整治;区民宗局:2322376、17781788813 ,负责宗教活动方面噪声监管整治。


特此通告。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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