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里镇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仁里镇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发生,强化燃气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着力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按照上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改造工作要求,决定推进仁里镇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商业用户改用管道天然气或改用电(以下简称“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鼓励引导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瓶改管”“瓶改电”,2024年6月25日前,基本完成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改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仁里镇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孔繁西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陈晓林同志任副组长,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镇应急办、镇综合执法办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唐建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三、实施对象
(一)重点改造类。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各类餐饮场所。
(二)有序改造类。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单位食堂及宾馆、酒店等各类服务场所。
(三)其他改造类。其他自愿申请改造的理发店、茶楼等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商业用户。
以下场所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工业用户、居民用户;其他不符合“瓶改管”“瓶改电”条件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镇直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及燃气企业全力配合,对我镇餐饮等场所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类别、区域等情况。全面形成我镇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用户清单,摸底工作中同步开展“瓶改管”“瓶改电”宣传工作,鼓励用户积极参与改造。
(二)攻坚改造阶段(2024年2月26日至5月25日)。符合“瓶改管”“瓶改电”条件的餐饮场所产权人需按程序向管道燃气企业、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管道燃气企业、供电公司受理后应对现场进行复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立即签订委托改造协议并抓紧启动方案设计,及时统筹调度施工力量安排进场施工。力争2024年5月25日前,全镇范围内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等场所实现应改尽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5月26日至6月25日)。对改造工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评估验收改造成效,总结改造经验做法,基本完成改造工作。针对不符合“瓶改管”“瓶改电”条件的餐饮场所,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督促用户通过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切断阀等措施强化燃气使用安全管控。针对部分现场经营环境较差或经营场地设置不合理的餐饮场所,镇直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或关停。
五、优惠政策
按照“政府奖补一部分、鼓励企业承担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的原则,共同推动“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符合改造条件的用户,于2024年5月底前向其所在的工商注册地的街道(乡镇)提交“瓶改管”或“瓶改电”申请并获得受理,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且通过竣工验收的,可享受优惠政策,超过截止时间不再享受优惠政策。用户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改造方式和改造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政府奖补、企业承担和用户出资的比例,按省市研究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瓶改管”“瓶改电”改造工作作为当前提升燃气使用安全的关键举措,摆上重要工作位置。
(二)加强联动合力。镇直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和燃气公司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建立定期工作会商、进度通报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强餐饮商户“瓶改管、瓶改电”改造工作的宣传,从安全性、经济性、补贴政策等方面多重对比,切实体现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改造工作的重要性、优越性;对“瓶改管、瓶改电”改造工作抵触情绪较大的餐饮商户,组织专人攻坚小组,逐户研判、制定措施,保障我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船山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管”申请表
2.船山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管”申请奖补资金资料复核表
3.船山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电”申请表
4.船山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电”申请奖补资金资料复核表
附件1
船山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管”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电 话:
为船山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商业用户,现申请进行管道天然气使用改造,承诺以下信息和相关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经营场所地址 | |
营业执照名称 | |
法 人 | |
经营场所类型 | 餐饮用户□ 公共食堂□ 其他 |
改造资金 | 元 |
申请资料核实和现场确认情况: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和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确认后,该用户符合我区“瓶改管”优惠政策并已缴纳燃气工程安装费用。 管道燃气企业确认人: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说明:“瓶改管”改造完毕后,改造用户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天然气安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正式发票、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资料提交属地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在一周内完成资料初审和现场核实后,报商务、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复核。
附件2
船山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管”申请奖补资金资料复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经营场所地址 | |
营业执照名称 | |
法 人 | |
经营场所类型 | 餐饮用户□ 公共食堂□ 其他 |
改造资金 | 元 |
申请奖补资金资料确认情况: 经对镇(街道)报送的该用户“瓶改管”提交的申请表、天然气安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正式发票、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该用户资料齐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商务局: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船山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电”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电 话:
为船山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商业用户,现申请进行“瓶改电”使用改造,承诺以下信息和相关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经营场所地址 | |
营业执照名称 | |
法 人 | |
经营场所类型 | 餐饮用户□ 公共食堂□ 其他 |
改造资金 | 元 |
申请资料核实和现场确认情况: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和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确认后,该用户符合我区“瓶改电”优惠政策。
企业确认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瓶改电”改造完毕后,改造用户将电力安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购买电炊具的正式发票、产品合格证,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资料提交属地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在一周内完成资料初审和现场核实后,将有关资料和此表报商务、经科、财政部门复核。
附件4
船山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电”申请奖补资金资料复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经营场所地址 | |
营业执照名称 | |
法 人 | |
经营场所类型 | 餐饮用户□ 公共食堂□ 其他 |
改造资金 | 元 |
申请奖补资金资料确认情况: 经对镇(街道)报送的该用户“瓶改电”提交的购买电炊具的正式发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该用户资料齐全。
区经信科技局: 区商务局: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