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1225766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船府办发〔2014〕37号
  • 成文日期: 2014-04-08
  • 发布日期: 2014-11-1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1-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府办发〔2014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8日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4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区府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遂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实施细则》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的规定》,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区法制办、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健全行政职权职责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形成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目录,开展无规章以上依据的权力事项重新核定和权力事项委托清理工作,落实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实行问责。(区府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委编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切断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利益链条各项机制。(区监察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根据中、省关于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的规定和法律法规调整,及时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清理,重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区法制办、区委编办、区政务中心、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各类年检、年审和注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务中心、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区府办、区法制办、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研究制定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高效运行。(区政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对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区府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文化、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和乡镇推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区法制办、区委编办、区文广局、区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船山分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深化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加大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宣传力度,让群众广为知晓,形成群众自发关注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的倒逼机制,确保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全面清理。(区法制办、区委编办、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法制办,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一)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区法制办)

(二)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推行和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区法制办)

(三)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纠错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区法制办)

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十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区直部门)

(三)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七、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

区级部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梳理12件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区政府统一公布所属部门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目督室、区直部门)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认真落实好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创新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形式和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区府办、区法制办、区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政府法制机构,建立以法学理论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区法制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依法行政考核评估。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将依法行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把依法行政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将行政决策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区府办、区法制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在抓好上述八项重点任务落实的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引导,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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