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1224995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船府办发〔2015〕13号
  • 成文日期: 2015-04-14
  • 发布日期: 2015-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区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7-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府办发〔2015〕13号


 

区直各部门:

2015年区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14    


2015年区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更好服务企业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和遂府办函20157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两个十不准。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权力运行透明化、群众监督便利化、评价体系科学化为抓手,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重点监督重要中层岗位人员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公开行政、廉洁行政,切实治理吃拿卡要执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中梗阻现象。

二、监察对象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区医保局基金征收股、区民政局低保股、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监察股等14个区直部门重要中层岗位负责人(详见附件)。

三、监察内容

(一)依法行政。是否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是否存在执法不公、不文明执法、违规执法等问题。

(二)高效行政。是否热情办事、快捷高效,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

(三)公开行政。是否公开办事、阳光操作,是否存在政策不透明、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等问题。

(四)廉洁行政。是否干净办事、廉洁执法,是否存在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中旬前)

由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负责,组织重要岗位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纪检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负责人座谈,明确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

由区广播电视台、船山周刊负责,广泛宣传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开设专栏滚动宣传重要岗位主要职能职责、负责人基本情况、服务承诺、服务电话等。

(二)活动开展阶段(2015年4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区直相关部门组织其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自查,从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行能力、高效廉洁等方面,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2015417日前,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监察局、区效能办。

由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负责,组织区效能监察专员及媒体,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以上明察暗访,每月随机回访5名以上服务对象,将明察暗访和回访情况及时公开通报,并作为年度满意度评价重要依据。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5年12月下旬)

区直有关部门总结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2015122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效能办。由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负责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公开量化评价,评价结果通过文件、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

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是新常态下实现六大兴市计划、开展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我区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二)规范管理

各重要岗位负责人应将本岗位每天工作内容如实录入工作台账,不得弄虚作假。每月工作台账(纸质和电子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次月4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书面报区效能办(地址:区政府一楼;联系电话:2323230;邮箱:392713062@qq.com)。

(三)加强监督

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要通过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要积极运用网络、媒体、12345热线等平台,采取公开测评、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科学评价

1.电话抽访评价(100分)。每月电话抽访服务对象,年度月均得分按80%进入满意度评价总分。

2.公众集中评价(100分)。年末集中述职,由区效能监察专员、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代表现场量化评价,得分按照20%进入满意度评价总分。

3.综合工作评价(倒扣分)。对未按要求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的,每次根据具体情况扣除0.5-5分。

(五)强化结果运用

对评议排名前8位的通报表扬,排名最后1位的通报批评,并扣减所在单位效能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分值0.5分;对评议排名最后2位的作为次年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对象;对不满意率超过15%的重要岗位负责人,由所在单位予以诫勉谈话,并调离原岗位,扣减所在单位效能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分值0.5分;对不满意率超过30%的重要岗位负责人按程序免职处理,并扣减所在单位效能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分值1分。

 

附件:1.区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一览表

2.遂宁市船山区重要岗位工作台账(样表)


附件1

 

     区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一览表

 

序号

重要岗位名称

负责人

分管领导

责任效能监察

专员组

1

区住建局规划股

 

田鱼祥

区效能监察专员

第一组

 

2

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3

区卫计局疾控中心免疫规划股

 

 

4

区食药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

 

蒋贤松

5

区民政局低保股

刘文斌

贺余平

6

区教体局监察股

 

徐和友

区效能监察专员

第二组

 

7

区工商局消委会

 

 

8

区交运局运管所稽查大队

 

舒东海

9

区文广局综合执法大队

谭辉益

 

10

区医保局基金征收股

 

涂华蓉

区效能监察专员

第三组

 

11

区发改局投资股

 

阳和国

12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

 

孙红军

13

区经信局企业股

 

 

14

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监察股

肖宋骑

梁晓波

 


附件2

 

   遂宁市船山区重要岗位工作台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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