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20/2024-00021
  • 公文种类:其他
  • 发布机构:船山区仁里镇
  • 文       号:遂船仁委发〔2024〕15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2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委员会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里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船山区仁里镇 发布时间:2024-03-22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镇直各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仁里医院,常林小学: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仁里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委员会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人民政府

                              2024321

仁里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仁里镇食品药品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严重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仁里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置工作。

 长:张      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孔繁西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晓林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郭建军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黄沙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王一帆    副镇长

包增福    副镇长

     副镇长、仁里派出所所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部门:党政办、党建办、社会治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派出所、镇畜牧站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食品药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食品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由潘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食安办人员配合,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各项工作,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统一安排、协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若发生岗位或职务变动,则由接任者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办公室值班电话0825-2910323。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联络、信息反馈。

二、适用范围

在镇域内食用农作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报告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村(居)民发现少量(10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向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查实后根据情况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10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镇党委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二)先期处置: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镇政府根据自身职责范围和现场情况,确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所处监管环节,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三)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村(居)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花名册,防止遗漏。

(四)医疗救援: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立即联合镇卫生院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同时向相关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并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五)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食菜肴样品、可疑食品、药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六)信息公开:保障广大村(居)民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汇报,不瞒报、谎报,对涉及该事件的谣传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七)响应终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隐患消除后,镇政府会同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监测评定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经上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应急响应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负责发现和上报事故及疑似事故情况。

(二)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先期处置、应急救援和响应终结环节。

(三)各村社区和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援和病源保护环节。

(四)镇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环节。

(五)镇财政所保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消毒用药水、疫情监测事故处理的经费保障。

在区食药监局及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开展工作。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