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开善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等文件的函》(遂宁发展水务函〔2023〕66号)及相关方案和论证报告等资料已收悉。该项目由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遂发改审批〔2022〕1号进行立项审批,项目业主为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图编制单位为四川白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开善河段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为四川白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保升河段行洪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为绿地西南建工有限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20〕288号)、《遂宁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遂水函〔2018〕37号)有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5日在船山区组织召开了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涉河方案及行洪论证报告技术审查会,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有关方案和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出具了《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穿开善河破堤复堤专项方案审查意见》《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开善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保升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涉河审批有关事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开善河、保升河部分河段实施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其中,在开善河段实施坡堤恢复工程和河道铺设输水管道工程;在保升河段实施输水管道穿越工程。
二、基本同意按《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穿开善河破堤复堤专项方案》实施开善河坡堤恢复工程和河道铺设输水管道工程。破堤复堤位置位于安居快速通道大桥下游60m开善河左岸。拟坡堤修复坐标按专家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控制。
三、基本同意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西宁大道管线工程设计方案从西宁大道加油站旁调压井穿入河道,共分为2段,其中,第一段为开善河西宁大道段加油站至南广路与广善路口桥下游左岸,供水管径DN800,长度360.07m;第二段为开善河西宁大道段加油站至安居快速通道大桥下游60m处从河道左岸堤防穿出,供水管径DN1000,长1300.39m。拟铺设输水管道坐标按专家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控制。
四、基本同意保升河段管道穿越工程采用DN1200涂塑钢管,管道采用大开挖方式埋设于河床下1.5m(管底至河床的垂直距离),管道垂直于河道铺设,过河段管道采用360°满包C20钢筋砼至原河床高程的方式进行穿越保升河。拟建穿河管道坐标按专家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控制。
五、原则同意工程所在的开善河和保升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其中,开善河段相应流量380m³/s,对应设计水位278.5m~282.21m;保升河段相应流量194.4m³/s,对应设计水位289.60m。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相关涉河方案和行洪论证报告中有关水文、壅水、冲刷与淤积、河势、行洪等防洪评价分析原理、计算方法等成果。
七、原则同意项目相关行洪论证报告中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分析、河道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相适应分析、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防汛抢险的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防洪综合评价分析结论。
八、项目相关涉河方案、行洪论证报告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均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请你单位务必予以落实。
九、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建设工程的弃渣应严格按批准渣场进行堆放,并做好渣场的水保、环保等防护工程。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或占用河滩地堆渣,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十、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主动将施工组织安排报送至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遂宁高新区建交局,并报我局备案,施工组织安排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施工期防汛、安全、环保措施以及施工开挖料的处置方案等。
十一、工程建设期间,要严格遵守河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参建单位必须承担施工范围内的防洪义务,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遂宁高新区建交局以及我局参加,并提出项目是否满足防洪要求的验收意见。
十三、若项目涉及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组织项目参建单位编制年度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送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并按照在建涉洪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十四、本批复的作为该项目涉河有关活动的审查同意书,若在实施中,确需占用河道新建其他临时设施,你单位应需按有关程序另行编报和报批。若建设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还应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十五、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批准,本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
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穿开善河破堤复
堤专项方案审查意见
2.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
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开善河段行洪论
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3.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
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保升河段行洪论
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3年10月16日
抄送: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遂宁高新区建交局
附件1:
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
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穿开善河破堤复堤
专项方案审查意见
2023年9月5日,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穿开善河破堤复堤专项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船山区水利局、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遂宁高新区建交局、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百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专家和与会代表听取了项目业主和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对《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与评审,提出了补充、修改和完善意见。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补充、修改和完善后,于2023年9月底上报了《方案》(报批稿)。经专家复核,形成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遂宁发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拟在遂宁市兴建“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项目。该项目呈带状布置,贯穿遂宁市船山区、经开区、高新区、金桥新区,由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改造组成。设计工作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勘察工作由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以遂发改审批〔2020〕1号文对该工程进行了批复,工程估算总投资为79551.01万元,财政投资20%、企业自筹10%、债券资金及银行贷款70%。
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西宁大道管线工程设计方案从西宁大道加油站旁调压井穿入河道,共两段,其中第一段为开善河西宁大道段加油站至南广路与广善路口桥下游左岸,供水管径DN800,长度360.07m,第二段为开善河西宁大道段加油站至安居快速通道大桥下游60m处从河道左岸堤防穿出,供水管径DN1000,长1300.39m。根据管线布置,第二段管道需穿越已建成开善河堤防1次,位于安居快速通道大桥下游60m开善河左岸,需对原堤防结构进行破除并恢复。原堤防桩号为左0+100—左0+110段,穿越处管道坐标为东经105°35′2.38″,北纬30°29′18.80″,供水管道为DN1000涂塑钢管。
(1)工程总体布置
根据总体布置及施工要求,破堤施工时基坑开挖在满足开挖边坡要求情况下,按照已建堤防分缝作为破堤控制边界(原设计防洪堤间隔10m分缝),结合防洪堤挡土墙结构,破除10m的挡墙结构(涉及原堤防桩号左0+100.000—左0+110.000段,管道中心线距上游伸缩缝6.5m,距下游伸缩缝3.5m)。破除恢复堤防总长10m,穿越点坐标:X=3374393.39,Y=5554613.73。堤线与原堤防保持一致,起止点与原堤防平顺衔接。
堤防恢复断面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堤型(与原堤防堤型保持一致)。挡土墙采用C30W6砼浇筑,间隔10m设置沉降伸缩缝,缝宽2cm,采用沥青杉板填缝,堤防迎水面坡比为1:0.5,挡土墙背坡垂直,挡墙墙顶宽1.3m,墙高10.45m,墙趾宽1.52m,高2.54m,墙底高程270.45m,坡度1:10,墙后设置工作井和排泥井,净空尺寸为长7m、宽8m、深10.5m。井壁采用套筒咬合桩施工,共32根桩,其中A型C30超缓素混凝土桩16根,直径1.0m,B型C30钢筋混凝土桩16根,直径1.2m。基础均置于中风化岩石上。
(2)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以及《遂宁市开善河物流港河段河道防洪堤工程技施设计图纸》(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2011年10月),工程河段左岸堤防工程原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4级,本次恢复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4级。
二、水文
(1)基本同意采用推理公式法推求设计洪水,工程河段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380m3/s。
(2)基本同意《方案》中分期洪水计算采用的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方案》中水面线计算的方法及成果。
三、地质
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区及其外围属新华夏系第三沉降带四川盆地中部的川中褶皱带上,处于蓬莱镇-安岳东西向构造带内,该构造带构造形迹简单,全部由褶皱构造组成,主要褶皱轴线平面展布方向呈东西向,局部弯曲呈舒缓波状,未发现大的断裂构造行迹。场地位于该构造带之横山场背斜南翼,岩层基本上保持着沉积岩层的水平状构造,地层倾角近于水平,一般为1°~3°,其深部无大的断裂构造从场地及附近区域通过,历史上未发生过大的地震,不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属地震波及区。
区内无深大活动断裂通过,地震活动较弱,历史上未发生过强烈地震。根据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区划图》(1/400万)查得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好。
四、方案比选及主要建筑物布置
(一)基本同意《方案》中工程方案比选的分析结论。
(二)基本同意堤防结构形式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顶高程、结构形式以及堤防轴线与原设计保持一致。堤防恢复断面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堤型(与原堤防堤型保持一致)。挡土墙采用C30W6砼浇筑,间隔10m设置沉降伸缩缝,缝宽2cm,采用沥青杉板填缝,堤防迎水面坡比为1:0.5,挡土墙背坡垂直,挡墙墙顶宽1.3m,墙高10.45m,墙趾宽1.52m,高2.54m,墙底高程270.45m,坡度1:10。
五、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方案。
(2)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及施工方法。
(3)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工程于2023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工期约3个月。
六、工程管理
(1)项目业主要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堤防恢复方案实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2)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服从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堤防工程完工后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合格后,一并移交堤防管理单位。
七、建议
(一)结论
本项目为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穿开善河破堤复堤工程,同意第二段管道DN1000在安居快速通道大桥下游60m开善河左岸穿堤,对原有开善河堤防进行破除与恢复。
同意破除10m的原开善河堤防挡墙结构(涉及原堤防桩号左0+100.000—左0+110.000段,管道中心线距上游伸缩缝6.5m,距下游伸缩缝3.5m)。破除恢复堤防总长10m,穿越点坐标:X=3374393.39,Y=5554613.73。堤线、堤顶高程、结构形式与原堤防保持一致,起止点与原堤防平顺衔接。
本工程采取对既有堤防开槽破堤复堤,不改变堤防位置、防洪标准,堤顶高程等,堤身断面恢复原状,其结构不低于原设计标准,复堤后不影响保护区防洪安全。破堤施工阶段为枯水期(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河道内设临时土石围堰。
(二)建议
(1)为减少管道过流、排气引起的震动,及堤防结构沉降对管道的影响,主体管道工程穿堤段设置镇墩。
(2)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不建议在堤顶设置排气井,排气井应设置在堤背坡坡脚升管顶部位置;该给水管道为压力管应增设闸阀,满足防洪及防汛管理要求。
(3)主体工程设计中管道应充分考虑管道运行过程中震动对堤防稳定性影响,细化管道防渗、管道自身震动、管道伸缩构件等处理措施。
(4)进一步优化下游围堰的结构形式及断面尺寸,强化防渗处理。
(5)项目建设的弃渣不得倒入河道或沿河堆放,应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工程完工后,应立即拆除所有碍洪的临时建筑物。
附件2:
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
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开善河段行洪论证与
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于2023年9月5日组织召开了《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开善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船山区水利局、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遂宁高新区建交局、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百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专家和与会代表听取了项目业主、设计和评价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提出了补充修改意见。评价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10月报送了《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结论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以遂发改审批〔2020〕1号文对该工程进行了批复。项目地点位于船山区,本次在开善河河道内铺设的管道分两段,上游段从西宁一号路加油站北侧穿入河道顺河中心向上游铺设至南广路平桥旁穿出河道,该段管道长度为360.07m,采用DN800涂塑钢管,管顶埋置于河床以下1.2m;下游段从西宁一号路加油站北侧穿入河道顺河中心向下游铺设至安居快速通道大桥旁穿出河道,该段管道长度为1300.39m,采用DN1000涂塑钢管,管顶埋置于河床以下1.0m;两段管道铺设完成后均采用C30W6砼回填管沟至原河床高程。河道内铺设的管段不设检查井,工程完成后河道内无凸出建筑物。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开善河段涉河建设内容为管道下埋方式布置于开善河底部以及枯期使用的上下游临时土石围堰(围堰内布设两根DN800导流管道),无其它涉河构(建)筑物。
该工程涉河建设内容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如下:
上下游段拟铺管线控制点坐标表
上游段 | 穿入点坐标(KE0+000) | 穿出点坐标(KE0+360.07) | 备注 | ||
X(m) | Y(m) | X(m) | Y(m) | ||
3374385.18 | 554622.86 | 3374721.24 | 554626.57 | ||
下游段 | 穿入点坐标(KF0+000) | 穿出点坐标(KF1+300.39) | |||
X(m) | Y(m) | X(m) | Y(m) | ||
3374385.18 | 554622.86 | 3374393.39 | 554613.73 | ||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结合两岸已建堤防的防洪标准,确定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重现期,对应设计洪水洪峰流量为380m³/s,对应设计洪水位为278.95~282.21m。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河床近期相对稳定,工程河段两岸控制良好,河道冲淤总体平衡,河型、河势及岸线基本保持稳定,本项目主要在开善河河床以下埋设给水管道,工程建成后原样恢复河床,建成后河道内无凸出建筑物,不存在建后引起河道主槽摆动、河势改变的动力条件,工程河段河势稳定。
四、行洪论证与计算
(一)水文: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其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
(二)壅水计算:基本同意《报告》中控制断面选择及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成果。基本同意壅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方法,其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
(三)冲刷与淤积:基本同意冲刷计算成果和埋深结论。
(四)河势影响:基本同意河势影响分析及结论。
五、防洪综合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工程对现有防洪、采砂以及岸线保护与利用等规划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二)基本同意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及相适应的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分析。
河道防洪标准P=5%条件下,工程建成后河道内无凸出建筑物,工程建成后不产生壅水,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无影响。临时土石围堰于枯水期使用,对枯期河道过流存在一定影响,枯期导流采用在围堰采取布设两根DN800导流管,上下游围堰内基坑降水采取水泵抽排方式,总体枯期围堰对河道过流影响较小。
(四)基本同意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及无影响的结论。
(五)基本同意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涉河工程与设施的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下游段出口建设对开善河现有堤防影响较大,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堤防破除与恢复,需确保恢复后的堤防结构安全,不降低现有堤防防洪标准。
(六)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及无影响的结论。
(七)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结论。根据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针对项目法人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函件回复意见可知,原则同意本项目建设。如果项目后期施工过程中对广利公司管道造成影响,将由项目法人全权负责消除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本项目下游段穿出点需对原开善河堤防造成一定影响,项目业主需委托具有水利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川水函〔2020〕288号文件要求,编制破堤复堤专项方案,并报送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批复,防治补救措施费用由项目业主负责。补救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投入使用。
七、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开善河段建设项目建设对防洪等规划无影响;工程适应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及工程管理要求;拟建工程对河道行洪无影响;对河势稳定无影响;对现有堤防影响较大,通过采取补救措施后几乎无影响;对防汛抢险无影响;对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无影响,因此,本工程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条件下基本可行。
(二)建议
1.施工过程中应对两岸堤防实时监测,做好基坑排水措施,避免对河堤造成扰动出现安全事故。
2.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以避免对河道行洪产生影响。尽量减小工程施工期对河道正常过水的影响。
3.临时围堰布设位置,应于工程开工建设前测量河道地形,施工结束后复测河道地形,确保临时围堰等彻底拆除,全面恢复河道原状地形。进一步细化施工组织安排,优化工程建设工期,避免临时土石围堰长时间占用河道。
4.项目建设的施工弃渣不得倒入河道或沿河堆放。渣场应按水土保持的要求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5.在工程建设完成后,需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
附件3:
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
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保升河段行洪论证与
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3年9月5日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保升河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遂宁高新区建交局、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绿地西南建工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与会专家和代表认真听取了项目业主与评价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仔细讨论和详细评审,提出了补充修改意见。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了《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结论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遂宁市兴建“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项目。该项目呈带状布置,工程范围包括中环线、象山路、卧龙路、西宁大道、广善路、南航西路、渠河路、环湖路、中环线西延线、通港大道和至圣平岛新建配套清水输水管线,总长约54.12km;扩建城北加压泵站,扩建后规模6万m³/d;扩建城南加压泵站,扩建后规模2万m³/d;改建润生泵站,改建后规模8万m³/d。
2020年1月,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遂发改审批〔2020〕1号文件对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根据中g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西宁大道段管道设计图纸,横穿保升河管道位于管道桩号KD1+109.5-KD1+149.49,采用DN1200涂塑钢管,管道采用大开挖方式埋设于河床下1.5m(管底至河床的垂直距离),管道垂直于河道铺设,过河段管道采用360°满包C20钢筋砼至原河床高程。
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跨越保升河段涉河建设内容为管道下穿方式跨越保升河以及枯期使用的上下游临时土石围堰,无其它涉河构(建)筑物。该工程涉河建设内容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如下:
穿越管道主要坐标及高程参数成果表
位置 | 坐标参数 | 备注 | |
X(m) | Y(m) | ||
KD1+109.5 | 3373455.23 | 552390.33 | 左岸起点 |
KD1+149.49 | 3373536.68 | 552554.62 | 右岸终点 |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以及《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规划》,确定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重现期,对应设计洪水洪峰流量为194.4m³/s,水位289.60m。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河床近期相对稳定,工程河段两岸控制良好,河道冲淤总体平衡,河型、河势及岸线基本保持稳定,本次工程为下穿方式穿越保升河,结合本次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工程设计保持了原有工程河段河势稳定,不会改变河道主流流向。工程建设前后河段水位无变化,工程建设不侵占河段行洪断面,不会对河道两岸防洪标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建后引起河道主槽摆动、河势改变的动力条件,工程河段河势稳定。
四、行洪论证与计算
(一)水文: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其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
(二)壅水计算:基本同意《报告》中本次工程建设以大开挖加临时围堰方式下穿保升河,不侵占河道有效行洪断面,故工程建设后不会造成雍水。
(三)冲刷与淤积:基本同意冲刷计算成果和埋深结论。
(四)河势影响:基本同意河势影响分析及结论。
五、防洪综合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工程对现有防洪、航运、采砂、航电以及岸线保护与利用等规划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二)基本同意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及相适应的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以大开挖方式下穿保升河,不侵占河道有效行洪断面,故工程拟建设后不会造成雍水及行洪影响。临时土石围堰于枯水期使用,对枯期河道过流存在一定影响,在围堰上游设水泵进行抽排至下游围堰,总体对河道行洪无影响。
(四)基本同意对河势稳定无影响的结论。
(五)基本同意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涉河工程与设施的影响分析及无影响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无影响的结论。
(七)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和无影响结论。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
七、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穿越保升河段管道项目建设对防洪、航运、航电等规划无影响,对采砂及疏浚无影响;工程适应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及工程管理要求;拟建工程对河道行洪无影响;对河势稳定无影响;对防汛抢险无影响;对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无影响。因此,本工程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条件下基本可行。
(二)建议
1.建设项目位于陡坡子水库溢洪道出口,需加强上游水库溢洪道水位观测,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施工期度汛方案,以保证工程建设安全。
2.工程建设位置和临时围堰处,应于工程开工建设前测量河道地形,施工结束后复测河道地形,确保临时围堰等彻底拆除,全面恢复河道原状地形。进一步细化施工组织安排,优化工程建设工期,避免临时土石围堰长时间占用河道。
3.项目建设的施工弃渣不得倒入河道或沿河堆放。渣场应按水土保持的要求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4.在工程建设完成后,需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