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遂宁市高新区开善河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四座已建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论证报告等资料已收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遥感图斑属实问题整改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函〔2023〕7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遂宁市高新区开善河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四座已建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出具了《遂宁市高新区开善河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四座已建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详见附件)。因该项目属于补办涉河审批手续,经研究,我局同意《专家审查意见》,现将其印送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加强对项目后期运行管理,落实审查意见中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附件:遂宁市高新区开善河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
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四座已建桥梁行洪论证
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17日
抄送:遂宁高新区建交局
附件
遂宁市高新区开善河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四座已建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
稳定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船山区水利局于2023年11月8日在船山区水利局防汛会商室现场,组织开展了《遂宁市高新区开善河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四座已建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技术审查,参加审查会的有船山区水利局、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业主单位、编制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技术审查专家组,对《报告(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业主单位和编制单位的汇报,审查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提出了补充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并于2023年11月14日报送了《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可行,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川水发〔2004〕40号)要求。
二、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遥感图斑属实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河湖遥感图斑属实问题整改处置工作指引(暂行)》处置方式及标准,对已建的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四座桥梁应开展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
南广路桥位于遂宁市高新区西宁大道与中环线交叉口西侧,开善河与支流保升河交汇处,东经105°32′55.3″,北纬30°29′13.2″,建于2012年,功能为交通运输,为梁式桥,中间有一矩形钢筋混凝土桥墩,桥墩迎水面宽0.9m,桥面、桥台由钢筋混凝土组成。
东侧支路桥位于遂宁市高新区西宁大道与达祥路交叉口,桃花山一期工程旁,东经105°34′15.6″,北纬30°29′15.5″,建成于2013年,功能为交通运输,为单跨梁式桥,无桥墩,桥面、桥台由钢筋混凝土组成。
开善河一号桥位于遂宁市高新区西宁大道与星池路交叉口,桃花山小学与桃花山一期交界处,东经105°34′34.4″,北纬30°29′22.5″,建于2013年,功能为交通运输,为单跨梁式桥,无桥墩,桥面、桥台由钢筋混凝土组成。
次干道Ⅰ桥位于遂宁市高新区西宁大道与达裕路交汇处,桃花山一期工程旁,东经105°34′47.6″,北纬30°29′27.8″,建于2014年,为单跨梁式桥,无桥墩,桥面、桥台由钢筋混凝土组成
基本同意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基本同意已建的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4座桥梁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工程河段过去未发生重大的河床演变状况,河段两岸边坡多年来未发生过较大的崩岸、滑坡、河床冲淤变化急剧过程,河床纵横向无明显变化,河床基本稳定,工程两岸已建成防洪护岸工程,边界条件较好,水流受人工建筑归顺,河势不会轻易发生变化。工程对河势稳定影响不大,河势基本稳定。
四、行洪论证与计算
(一)设计洪水:基本同意各工程所在断面的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其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开善寺桥断面10年、20年、5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分别是236m3/s、309m3/s、410m3/s;南广路桥下游断面10年、20年、5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分别是207m3/s、271 m3/s、359m3/s;
(二)壅水计算:基本同意壅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方法,其成果可供行洪论证使用。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壅水高度分别为0.03m、0.08m、0.02m、0.02m,雍水长度分别为23.7m、68.85m、17.21m、17.21m。
(三)梁底高程复核:基本同意桥梁梁底高程复核分析计算及其复核结论。
南广路桥2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桥下净空为1.16m,5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桥下净空为0.48m。
东侧支路桥在1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桥下净空为0.57m, 20年、50年一遇洪水时,洪水封洞淹没桥梁底板。
开善河一号桥在1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桥下左岸最低点净空为0.03m,20年、50年一遇洪水时,洪水封洞淹没桥梁底板。
次干道Ⅰ桥在1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桥下净空为0.39m, 20年、50年一遇洪水时,洪水封洞淹没桥梁底板。
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梁底净空安全值均不满足《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15)相关要求,但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四)冲刷与淤积:基本同意冲刷分析结论。
南广路桥、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冲刷深度分别为2.95m、3.12m、3.25m、3.35m。
(五)河势影响:基本同意河势影响分析。
五、防洪综合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建设项目与有关规划、标准、管理的关系分析及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分析。
南广路桥的修建占用河道部分行洪断面,经分析计算,在河道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建桥后比建桥前水位上升0.20m,过流面积缩窄率2.4%,桥下净空为1.16m;在桥梁防洪标准5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建桥后比建桥前水位上升0.15m,过流面积缩窄率1.92%,桥下净空为0.48m,该桥的修建对河段行洪能力影响较小,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东侧支路桥的修建占用河道部分行洪断面,经分析计算,在河道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建桥后比建桥前水位上升0.34m,过流面积缩窄率4.96%,桥底板被淹没0.34m;在桥梁防洪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建桥后比建桥前水位上升0.09m,过流面积缩窄率1.5%,桥下净空为0.57m,该桥的修建对河段行洪能力有一定的影响,不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
开善河一号桥的修建占用河道部分行洪断面,经分析计算,在河道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建桥后比建桥前水位上升0.19m,过流面积缩窄率2.97%,桥底板被淹没1.19m;在桥梁防洪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建桥后比建桥前水位上升0.02m,过流面积缩窄率0.6%,桥下净空为0.03m,该桥的修建对河段行洪能力有一定的影响,不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
次干道Ⅰ桥的修建占用河道部分行洪断面,经分析计算,在河道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建桥后比建桥前水位上升0.16m,过流面积缩窄率2.9%,桥底板被淹没0.65m;在桥梁防洪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建桥后比建桥前水位上升0m,过流面积缩窄率0%,桥下净空为0.39m,该桥的修建对河段行洪能力有一定的影响,不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三)基本同意对河势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四)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既有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五)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对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工程相应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四座桥梁上下游河道及时清淤疏浚,保证河道过洪通畅,南广路桥上游增加一定范围的护岸处理,防止泥土进入河道造成堵塞影响行洪。开善河达到10年一遇洪水标准时对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进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达到20年一遇洪水标准时对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进行封桥,严禁车辆和行人通行。洪水后及时对桥梁进行安全鉴定、除险加固。
七、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南广路桥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不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河段行洪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对既有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较小、对防汛抢险影响较小、对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影响较小。
(二)建议:基本同意建议意见。四座公路桥运行管理应服从当地防汛部门统一指挥。桥梁管理部门应当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四座桥梁上下游河道及时清淤疏浚,保证河道过洪通畅,南广路桥上游增加一定范围的护岸处理,防止泥土进入河道造成堵塞影响行洪。洪水期间应加强巡视,对四座桥梁河段漂浮物进行拦截打捞,防止堵塞壅高水位。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加强河道雨水情监测,设置警戒水位,如遇超过相应水位,采取限制通行措施。介于东侧支路桥、开善河一号桥、次干道Ⅰ桥有关设计工况不满足防洪标准,建议适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降低河道水位或抬高桥位,纳入下一步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