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2-0018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船山区水利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2-02-17
  • 发布日期: 2022-02-1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船山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1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水〔202226

各股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水利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遂安办〔2022〕11号)要求,结合我水利实际工作,制定了《遂宁市船山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2年2月17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水利厅市安办、市局和区安办统一部署,决定开展船山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关键环节,创新执法手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有效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持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工作目标

聚焦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有效的执法手段,对重点单位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单位的整改复查率达100%,促进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大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 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内容:水电站、水利工程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及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环节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专项行动被检单位,要根据实际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名录库。专项执法行动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在3-11月的专项行动期间,每月执法数量不少于3

四、 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为高质量开展年度专项执法行动,保证全年执法行动达到效果,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进行自查自改第二个阶段全面开展水利行业执法检查;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阶段。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月底)

业务股室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施方案(含执法检查名录库)督促各单位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掀起我水利行业主动对标对表自查自改问题、主动排查隐患的高潮。为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问题隐患的主动性,防范上热中温下冷情况发生,凡在自查自改阶段发现的隐患问题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单独列入检查问题清单。船山区水利行业单位按照行业隶属关系,在31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水利部门备案

(二)执法阶段(3月至11月)

我局将成立执法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和执法骨干,以四不两直、暗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全力开展执法检查。对纳入全水利行业执法重点检查名录库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名录库进行执法抽查。各股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有机结合开展,确保专项行动结束后重点监管执法企业达到全覆盖。执法工作组由执法队牵头,以受检单位对应的业务股室为主抽调2名专业骨干为组员,并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参与执法。执法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将问题清单、证据材料、违法行为确认、违法行为处理建议等资料收集整理好之后交水利局执法大队11月底形成全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局办公室汇总

(三) 总结提升阶段(12月)

   股室要全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执法大队12月2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总结局安办,形成最终汇报材料,报市水利局政监科。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水利行业执法队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统筹调度,组织精干执法人员认真开展执法行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强化纵向协作配合,加强部门横向沟通交流,确保执法行动有序有力开展。要认真提炼总结,学习好的经验做法,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执法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做到精准执法、规范执法,确保执法的权威性、有效性。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向被检查单位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提高执法公信力。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严格执法闭环管理。注重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坚决铲除安全生产顽疾。对于在专项行动中存在“零处罚”或执法检查情况排名靠后、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通报,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强大声势。集中开展新闻采访专题活动,重点报道现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岗位练兵、典型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曝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放大查处效果,形成执法震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

(四)严肃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执法工作,树立水利系统良好形象。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加强信息报送。全区水利行业管辖单位2月26日前将专职联络员、专项行动方案、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和一般企业名录库交执法大队汇总后报局办公室。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从3月开始报送,每月22日前上报,12月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杰华139****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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