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综执发〔2022〕11号
为进一步提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城管系统的信访稳定,为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市、区两级维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各项措施,加强基础建设,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维稳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全局和社会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实效性,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推进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做到“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健全机制、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目标:即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复非正常上访;确保全局综治信访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综合执法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田 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晓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放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钱有权 局党组成员、凯旋路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 岑 局党组成员
聂 权 局党组成员
成 员: 熊 武 介福路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唐孝顺 育才路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建平 镇江寺执法大队大队长
邹 雷 南津路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马 勇 乡镇执法大队大队长
唐 雷 龙凤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海涛 观音湖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夏文华 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
向 浩 局办公室主任
林 微 局举报受理股股长
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举报受理股,办公室主任由林微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局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其他日常事务。
四、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
1.围绕4方面排查重点,开展全方位排查。一是政治安全方面。在全局上下重点排查有无非法聚集、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等扰乱公共安全秩序,非法宗教和其他影响团结和稳定的非法活动。二是城市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市容秩序、违建拆除和其他方面违法行为时引发的涉稳问题。三是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劳动保障、人身权益和人身安全等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四是群众利益诉求方面。主要排查因历史原因造成的“重点人员”及其他利益诉求群众动态。各单位要围绕重点,结合实际,积极协调,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动态排查。
2.建立4项管理制度,推动维稳工作常态化。一是月度管理制度。根据综治维稳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建立维稳工作清单,加强日常管理,每月梳理一次。新产生的问题要及时纳入,已化解的问题要及时报批销号。二是季度研判制度。局属各单位每季度要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题会议研判一次,向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报告重大不稳定问题化解情况。三是督察督办制度。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存在的重大不稳定问题,要推动责任主体包案化解。对推动化解问题不力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四是年度考核制度。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综治维稳工作规范化。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列入清单的问题逐一确定矛盾化解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和具体措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各类重大不稳定问题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理在小。局属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是做好新形势下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解决问题的强大合力。
(二)推进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建立健全事前告知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问题,局属各单位要在风险评估进行前填写事前报告单,及时上报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做出决策的单位指定评估主体,或由重大决策的提出单位、重大项目的报建单位作为评估主体,进一步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评估主体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负责,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对没有进行风险评估,酿成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评估责任和决策责任。
(三)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明确责任,理顺工作思路。要落实“适应实战、服务实战”的要求和“建机制、强队伍、重培训”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职责,细化部署任务,规范处置程序,确保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确、反应灵敏、协作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
2.建立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指挥、处置、队伍协调等方面的不足,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为一体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使机制预案更加符合实际,适应实战。
(四)做好舆论引导和网络管控
1.健全完善情报信息工作网络。严格落实分析、研判、报告、通报制度,做到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各类社会矛盾、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将不稳定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
2.完善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机制。通过定期会商,深度综合研判稳定形势,重要情报信息及时上报,不得不报、漏报。强化对重大问题和敏感问题的专题分析,及时发出预警、提出防范处置管控措施。
3.加大宣传舆论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对社会的重大影响,及时疏导社会情绪,完善舆论分析研判制度。严防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扩散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造成现实危害;严防利用信息网络操作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形成网上事件和损害城管环卫队伍形象;严防利用信息网络煽动组织非法聚集、群体事件和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4.加强网络管控工作。认真做好网络信息工作,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借助微博、公众微信号、抖音等新闻媒体发布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及信息,严肃查处相关人员,积极正面信息应通过局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政治类有害信息行为,促进网络社会健康稳定,网络信息传播安全有序。
(五)做好敏感节点维稳安保工作
局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办)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的维稳安保工作。严防敏感节点发生城市管理领域群体性事件。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调查研究,要对城市管理领域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不稳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重点关注上访群众诉求及“重点人员”动向,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创新的新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推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以信访稳定、处理信访件工作职责为内容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分为扣分项目和加分项目。
(一)扣分项目
1.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超过2次(不含2次)未及时化解处理有关矛盾发生到局个人上访每人扣0.1分/次;重复上访每件扣0.3分/次;集体访每件扣0.5分/次。
2.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超过2次(不含2次)未及时化解处理有关矛盾发生到区、市个人上访每人扣1分/次;重复上访每件扣2分/次;集体访每件扣3分/次。
3.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超过2次(不含2次)未及时化解处理有关矛盾发生到省、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上访每人扣2分/次;重复上访每件扣3分/次;集体访每件扣5分/次。
4.中央省、市、区交办件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扣3分/次。
5.12345投诉件转为人民网投诉件的,扣1分/次。
6.12345投诉件转为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投诉件的扣2分/次。
7.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扣1分/次。
8.答复意见认定事实不清依据或程序存在明确错误的,扣1分/次。
9.虚报办理结果或办理结果不落实的,扣1分/次。
10.不依法依规或有失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的,扣1分/次。
11.对群众来信、来访等资料台账整理不规范的扣1分/次。
12.在办理信访案件中,有向信访人泄密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人员评优资格,扣1分/人/次。
13.因本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等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引起集访、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或对我局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或引起公共安全事件的,取消该大队及直接当事人年终评优资格。
(二)加分项目
1.在职责范围内无信访事件、无重大重复上访事件、无群体性信访事件加1分/月。
2.对初信初访化解率达到100%加1分。
3.年度信访工作有创新并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得到市、区肯定或被市、区有关部门明确推广表彰的,加3分/次,得到省以上部门明确推广表彰的,加5分/次。
4.配合化解中央、省、市、区级交办的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的,化解一件加2分。
5.办理接待来访群众交办件并在规定时间给予信访答复,得到信访人认可,信访工作受区级表彰的加2分/次,信访工作受市表彰的加3分/次,省以上的加5分/次。
(三)结果运用
信访维稳工作采取每月考评,排名第一且总分在95分以上给予差异化绩效分3分奖励,排名第二且总分在92分以上给予差异化绩效分2分奖励。
六、信访受理工作流程图
受理信访—整理登记—转所属大队—大队得出调查结论—股室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事件报局长审阅—落实处理意见—向举报人反馈情况—登记台账、立卷归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任务
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明确目标,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积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依法行政,明确职责
在开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推进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有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部门形象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应急,保障稳定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积极完善和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并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于萌芽,确保社会稳定。
(四)及时沟通,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维稳工作的日常联络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