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办文〔202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3日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聚焦更高水平法治船山,充分发挥法治创新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在遂宁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征程中贡献法治船山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狠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常务会议等的重要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把学法考法作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聚焦“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三张清单”。综合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生动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融入普法、法治示范创建等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学法考试,实现各级各部门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严格程序依法决策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等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探索建立专家协审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政府合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规范政府合同备案,强化政府合同效能评估,防范合同风险,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强化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负有行业监管职能的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六)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8+1”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不断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 区直各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长效机制,总结推广“法治账图”模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执法理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审慎监管和社会共治的管理格局。加强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移送。〔责任单位:区直各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八)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非衔接,警调、访调对接,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构建普法为先、重在调解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污染、交通损害赔偿、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力争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防范群体事件发生,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领域探索“船山经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船山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九)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推动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通过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凸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达到100%。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和能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五、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十)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调整完善与《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等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经信科技局等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十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普惠、高效运行、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资源共享,构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六、强化遂潼两地法治协同
(十二)加快遂潼法治一体化建设。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聚焦遂潼两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联动机制,发挥资源合力,共同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协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执法协作。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大力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推动遂潼两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船山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七、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十三)加强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统一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推进各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智慧执法”“掌上执法”。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船山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应急局、区综合执法局等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八、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十四)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遂宁市船山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定期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组织实施。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十五)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抓好示范辖区和项目经验做法的宣传。〔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