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安办[2022]1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川安委[2022]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风险进行严防死守,着力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消防、森林防灭火等行业(领域)要遵照文件要求同步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区安委会领导指示要求,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延长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请各单位分别于2023年1月5日前、2月1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含问题隐患清单)和工作总结(含问题隐患清单)报送区安办。
附件: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