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司党组发〔2022〕2号
各股、处、室、所、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
邓攀同志到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工作;
潘玲同志到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工作;
杨永翠同志到政治处工作;
周铃林同志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
李兴同志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
陈翔同志到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
王莉同志到办公室工作;
许密同志到老池司法所工作;
朱红霖同志到唐家司法所工作;
陈颖同志到仁里司法所工作;
郑璇同志到桂花司法所工作;
李世英同志到九莲司法所工作;
吴丽君同志到西宁司法所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