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通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遂回高速公路项目K9+178~K9+302郪江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论证报告等资料已收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遥感图斑属实问题整改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函〔2023〕7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该项目属于补办涉河审批手续。
经研究,我局同意专家组出具的《遂回高速公路项目K9+178~K9+302郪江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现将其印送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加强对项目后期运行管理,落实审查意见中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