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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大曝光】船山区商务局持续曝光一批安全隐患及公布第一期曝光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来源:今日船山 发布时间:2025-08-25 14: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按照区委、区政府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和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船山区商务局立足本职工作,聚焦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采取深入一线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现将近期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并公布第一期曝光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请各相关企业深刻汲取教训,立即落实整改,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01龙凤镇复桥复鑫大酒店

隐患问题:电器开关缺失防护盖。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第27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整改要求:加装防护盖、起到保护作用。

02桂花镇汇客隆购物中心

隐患问题:灭火器被其他物品遮挡。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整改要求:立即撤离遮挡物,规范放置灭火器材。

03桂花镇菜沅坝青花椒美蛙鱼

隐患问题1: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标准: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规定,在有可燃物的吊顶或难燃性、可燃性墙体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防火性能或防火保护措施。

整改要求:对电气线路加装防火保护措施。

 隐患问题2:个别灭火器失效。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要求:及时更换已过期灭火器,同时日常要加强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船山区商务局曝光一批安全隐患(第一期)

整改情况

01遂宁首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问题隐患整改前后图片↓

整改情况:立即疏通消防通道,规划电动车停车位,加强电动车停放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通道。

02鼎呱呱老火锅

隐患问题: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通电,不能正常使用。

问题隐患整改前后图片↓

整改情况:立即通电测试,保障能够正常使用。

03美邻优选超市永兴分公司

隐患问题:各类检查井防护不到位。

问题隐患整改前后图片↓

整改情况:立即清除悬挂物品,严禁占用。

来源:船山区商务局
船山融媒记者 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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