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1-0112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船山区水利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10-11
  • 发布日期: 2021-10-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关于开展船山区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四五、九峰寺、谭家咀、赤岩沟等4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来源:船山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水〔2021115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服务中心: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为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职能,根据你处报来的船山区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四五、九峰寺、谭家咀、赤岩沟等4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申请质量监督材料,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分级管理原则,由我局开展该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与监督内容

1、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监督计划,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2、对参建各方的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进行复核,对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等实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反馈建设单位,问题严重的,应向区水利局和上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3、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划分进行监督检查,对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进行检查,参与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和质量评定,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单位工程验收前,对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进行核定,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意见,提交给单位工程验收委员会(小组)。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编制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报告,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的建议。

二、监督人员组成

杨泾洺:区水利局规建股工作人员

陶吉杨:区水利局规建股工作人员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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