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2018〕13号 签发人:韩 麟
市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区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遂宁市船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十项措施》明确细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加强组织部署。制定《船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印发《船山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三)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定了2017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先后学习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噪音污染防治法》等28部法律法规,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对《船山区圣平岛征地及房屋搬迁安置补偿》《船山区发展基金设立》《船山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措施》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区政府每一项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三)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规范全区风险评估工作,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时,我区坚持将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重大事项出台实施的前置条件和刚性程序。2017年,全区对51件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准予实施的49件、完善后实施和暂缓实施的1件、不予实施的1件。对20个区级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全程跟踪督查。
(四)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对《降低工商企业成本专项实施方案》《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船山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船山区推进简政放权促进物流港加快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船山区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延续、调整或者终结提供重要依据。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区法律顾问团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全年采纳涉及行政决策事项、经济合同签订和解除、信访接待、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工作提供30余条法律意见。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出台的《船山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船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发布实施。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区共清理出31件规范性文件。经审查,继续有效21件、失效10件。清理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继续有效8件、失效1件。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制定《遂宁市船山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等,理顺权责关系,建立工作机制。经省政府批准,将区发改局等19个部门承担的13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由区行政审批局实施许可。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清理、承接和衔接工作。印发了《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1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全区取消10项审批事项。
(三)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文本)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公布新的《遂宁市船山区权力清单》。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程序,放宽企业住所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清除各类创业主体登记障碍。大力推进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件、数据共享、并联审批、核发一照”。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实行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逐步开放企业名称库,探索开展企业名称网上自主查询。全年新增内资企业54户、私营企业134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户、个体工商户3808户;发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23户,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64份。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包含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在内且入口统一的智慧政务大厅,开展在线咨询解答,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便民利企服务平台和政民互动平台。设立“重大项目VIP服务室”,采取“全程导办+委托代办+重点协办”的模式,为我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今年累计为企业办理工商业务1920件,其中容缺受理25件,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580件。全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其他事项176989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9.6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公布区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编制《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将区林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共计5类74项)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交由区森林公安机关统一行使。
(二)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138名需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的124名人员办理执法证件。
(四)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制度。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听证制度、简易程序等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驳回申请1件、撤诉2件、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行政义务2件、正在办理2件。
(二)严格执行《遂宁市船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区法院共受理涉及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三)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深入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今年进行行政调解案件1193件,达成调解协议1113件,调解率达93.3%。
七、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等链接。开通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五公开”推进专栏和十大类重点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10条。
(二)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开展“互联网+电子政务”业务,利用“船山政务APP”手机终端、“遂宁船山”政府官方微博和“遂宁船山政府网”微信公众服务号,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功能。
2017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要加强,法治建设的思路还需要创新,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还需加强、素质还需提升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18年,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决策、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三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是继续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执法监督和培训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增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合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