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在遂宁市船山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陈 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船山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222”奋斗目标,坚持“工业强区、商旅兴区、农业稳区”发展战略,大力实施“七大攻坚行动”,为建设绿色低碳新高地、川渝合作“桥头堡”奠定坚实基础,实现了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财政政策落地见效,经济运行实现稳中提质。2022年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亿元,同比增长4.1%;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43亿元,清理存量资金2.84亿元,盘活存量资金6.22亿元,财政统筹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重点民生领域保障有力。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改善生态环境,2022年全区基础建设和交通资金支出8.61亿元,教育和住房保障支出8.58亿元,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0.65亿元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民生保障水平持续优化提升。
——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债务风险防控持续加力。严格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多渠道归集资金、资产和资源,按要求完成债务化解任务。截至2022年12月底,船山区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为58.32亿元,严格控制在区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59.03亿元内。
——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审计整改成效不断提升。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截至2023年6月底,上年《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整改的3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2项,持续整改2项,完成问题整改金额21,613.60万元。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2年,船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6.42亿元、支出总量39.77亿元,年末结余6.6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4.89亿元、支出总量23.60亿元,年末结余1.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5146万元、支出总量5070万元,年末结余7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含三园区)1.95亿元、支出总量5.7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8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2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强化国库资金管理,注重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编制预备费动用方案;二是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三是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四是库款保障水平低;五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水平为目标,对4个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决算编报、预算执行等方面需持续加力。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准确完整。3家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完整编入预算;1家单位财务账与决算报表不一致。
(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1家单位接待费使用不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账务处理与报销不合规;2家单位支付依据不充分55.21万元;1家单位重大资金支出程序不合规16.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2家单位购置资产未实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1.71万元。
(四)违规使用财政资金。1家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24.05万元;1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17.33万元;1家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526.30万元,闲置专项债券资金2866.68万元。
(五)预决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家单位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2家单位往来款1929.32万元未及时清理;1家单位部分费用支出超预算;1家单位项目支出执行进度缓慢。
(六)资产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部分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2家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1家单位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
(七)其他方面的问题。1家单位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1800万元,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130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19年至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方面。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将敬老院经费直接划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将照料护理补贴作为人头经费发放。
2.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情况方面。47名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留区救助中心未得有效安置;2家敬老院未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3.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方面。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低保等救助待遇8.37万元;153人重复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待遇10.86万元;1027名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医疗救助等救助待遇。
4.其他应予关注的问题和情况方面。各乡镇针对临时救助政策标准差异大,影响政策公平性;民政部门与金融机构等单位数据共享不全面不及时,无法准确审核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待遇享受条件;医养中心外包劳务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19年至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绩效等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厕所革命”方面。政策标准不衔接、部门协同不到位,重复补助2户改厕资金0.24万元;监管和后期运行维护不到位,导致施工方虚报骗取、损失浪费财政资金10.06万元;未建立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2018年至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后期管护不力,造成2处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部分雨污管道未分流,造成生活污水井集满外溢形成河道污染。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个别垃圾中转站建成后没有投入使用,未发挥效益;2个乡镇挪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14.33万元;1个乡镇落实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不到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
4.面源污染治理方面。项目建设缓慢、落实不到位,导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1035.35万元未充分发挥效益;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采购价格相较同类商品高出30.12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1个乡镇挪用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5.28万元;1个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监管不力,存在违规焚烧秸秆现象。
5.村容村貌提升方面。未落实古树养护资金实施养护致2颗古树死亡;2家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2021年14个村乡村规划编制任务仅完成3个村。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使用等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规划引领作用发挥方面。尚未完善全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规划;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滞后、影响发挥约束引领作用。
2.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工程前期和过程管控不到位,导致财政资金被虚报骗取或损失浪费;配套水源缺乏统筹规划措施,田间渠系不畅通;项目建后管理不到位,2020年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设施被损坏。
3.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方面。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兴片区实际亩均投入未达到3000元标准;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不够到位,资金支持比例仅占1.29%。
(四)医院医疗收费和采购等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1家医院落实收费价格相关政策、药械及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等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医疗收费方面。存在项目重复收费、多计医疗服务项目费用、超标准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串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打捆收费、部分医用耗材调价不及时、部分一次性耗材重复使用等问题,2020年至2022年违规收费271.03万元,涉及331359人次。
2.药械采购方面。药械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评审专家评审过程不够客观;个别医用耗材供货未签订配送合同;未按要求使用省药械集中采购和价格监管平台;部分药品采购未按合同约定收取保证金。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1家国有企业2021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煤炭贸易未按合同约定追收货款,确认收入;二是投标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投标企业围标串标;三是高管绩效未按规定发放;四是企业支出超规定限额未履行审查审批程序;五是股权转让未及时变更登记。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1个乡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贯彻落实土地流转审查责任不到位;三是未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四是秸秆禁烧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一)龙凤古镇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单位履职履约、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等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程序方面。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质量监督手续。
2.参建单位履职方面。业主单位支付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及检测费用不规范、进度款支付执行合同不严、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资料缺失;监理单位监理资料严重缺失、未见证现场检测抽样;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涉嫌造假。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项目工期严重超期,总工期实际使用比合同约定超期923日历天。
4.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6.11万元。
(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龙凤产教园区跟踪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项目总体推进和实现预期建设目标、工程建设管理、建设资金绩效及政策落实等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管理方面。资金筹措不及时、拆迁工作滞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2.参建单位履职方面。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代表及土建专监被冒名顶替执业、监理单位未按投标文件履职;总承包施工单位未按投标文件履职、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施工组织不力;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不及时、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严谨。
(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PPP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项目建设推进及管理情况,发现存在项目建设工期滞后,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概算,部分污水处理厂设施闲置,1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分析仪氨氮无法准确测量,1个生活污水处理站选址不合理,部分污水处理站未充分发挥作用,过控单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强化区级预决算编制的审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原则编制预决算,增强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预算执行、管控、监督等方面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提升预算的指导及约束作用。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守债务底线,确保总体债务稳定可控。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保障重大政策落地生效。紧扣中央政策导向和目标任务,加大民生资金监督力度,紧盯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细。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控投资概算。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抓好项目立项、招投标、质量等重点环节管控,注重项目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三)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夯实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推动企业发展绩效提升。压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资产管理要求,正确管理使用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绩效。
(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促进审计成果有效转化。持续推进审计整改“三个责任”落实,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审计机关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以及有关部门的联动,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完善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在审计报告中逐一依法依规作出了定性处理,对重大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为船山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