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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关于仁里镇通村河、桂金支河、壕渠、花水溪、大面沟小河等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进一步明确规模以下河流管理界限,清晰界定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流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相关法律法要求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已组织完成了对仁里镇通村河、桂金支河、壕渠、花水溪、大面沟小河等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相关成果已通过技术审查根据区政府授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仁里镇通村河、桂金支河、壕渠、花水溪、大面沟小河等河流在有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含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对于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则以满足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为准。

二、河流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强化执法监督与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乱倾乱倒,不得非法采砂取石,也不得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公示牌及防汛水文设施。若需在河流管理范围内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采砂取石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仁里镇通村河、桂金支河、壕渠、花水溪、大面沟小河等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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