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委托办理遂宁高新区陈家桥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论证报告等资料已收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以及省市关于涉河项目审批的有关要求,因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工程,我局仅对遂宁高新区陈家桥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不作行政许可。
现将遂宁高新区陈家桥改建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印送给你局。请你局加强对项目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务必落实审查意见中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