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全区科级领导班子、科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履职尽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进一步鲜明省委“三重”用人导向,根据《船山区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试行)》,现就做好2015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紧扣中心、突出重点,分层分类、体现差异,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考核原则,开展2015年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工作。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乡镇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合本次年度政绩考核一并进行。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
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直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市直机关下派干部)。
区人大、区政协各委室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区人大、区政协党组负责;区纪委各室主任的考核,由区纪委负责;物流港管委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物流港党工委负责。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按照区委办《关于印发〈2015年度船山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遂船委办〔2015〕63号)要求进行,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在本辖区内作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各行业系统党委书记在本系统作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区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在本单位作党建工作述职测评。
乡镇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按照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船山区乡镇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通知》(遂船委办发〔2015〕90号)要求进行。
三、集中考核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6年1月5日。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科级领导班子
1.考核内容。主要由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年度考核测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政治理论学习测评、依法治理五项内容组成。
2.考核标准。根据各牵头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实施。年度政绩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好”;综合考核得分在80—89分的,可评定为“较好”;综合考核得分在60—79分的,可评定为“一般”;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并经组织认定为“较差”的,应评定为“较差”。
(二)科级领导干部
1.考核内容。主要由绩效考评、年度考核测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德”的反向测评、法治考核五项内容组成。同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专项测评。
2.考核标准。根据各牵头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实施。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80—89分的,可评定为“称职”; 综合考核得分在60—79分的,可评定为“基本称职”;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并经组织认定为“不称职”的,应评定为“不称职”。
五、考核程序
(一)总结
根据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科级领导班子要认真撰写总结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科级领导干部形成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并填写《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遂宁市船山区科级干部法治考核登记表》(附件3)。
(二)大会动员
由被考核单位组织召开年度考核动员大会,考核工作组组长作考核动员。
1.乡镇、街道、园区参会人员包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少于20人),区直单位下伸机构负责人,离退休干部代表,辖区省、市、区党代会代表、乡镇(街道)党代会部分代表和基层党员代表(原则上不少于30人)。园区参会人员还应包括园区企业代表。
2.行业(系统)党委参会人员包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区党代会部分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0人),行业(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代表和基层党员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0人),服务对象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0人)。
3.区直部门参会人员包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机构部分干部职工、直属单位负责人,市、区党代会部分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0人),服务对象代表(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三)会议述职
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代表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述法,并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总体时间不超过35分钟,其中班子述职述廉述法不超过20分钟,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和个人述职述廉述法不超过15分钟)。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均只进行书面述职述廉述法;县级领导干部担任部门正职的,只进行班子述职述廉述法。
(四)民主测评
会议述职结束后,组织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相关测评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各类测评汇总表由考核组组长签字后交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原始测评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五)实绩考核
考核组成员对照考核办法,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实、收集相关音像、图片、文字资料等进行实地考察,经各相关牵头责任部门核实后报分管县级领导审核确定。
(六)普遍座谈
考核组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群众代表、下属单位负责人代表和村(社区)干部代表等对被考核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座谈(座谈人数不少于10人,10人以下的全部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考核对象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七)汇总分析
各考核组综合目标绩效完成情况、会议测评、普遍座谈等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结合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审计等情况,形成评鉴意见和提出考核结果初步排序建议方案。
(八)区委常委会审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测评结果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征求区委、区府分管领导意见和区纪委、区目督室、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等相关意见后,提出评优名单,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年度政绩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其中对优秀科级领导干部评定原则上控制在考核对象总数的15%左右,党政“一把手”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优秀个人总数的40%。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领导,区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备 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
副组长:曹 斌 区委副书记、区长
唐进平 区委副书记
成 员:王金兵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 钰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税清亮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唐庆洪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郑朝忠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胡 健 区委常委、副区长
向晓灵 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袁 旭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考核共分8个组,每个组设组长、副组长、成员和联络员。年度政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七、相关事宜
(一)调动不满3个月的科级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应包括今年调动前的履职情况,在现单位参加测评;提拔不到半年和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正、副科级干部,不述职、不测评,只进行个人总结和填写考核登记表,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考核等次。
(二)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领导干部,不进行考核。
(三)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送材料要求:各考核工作组要在2016年1月12日前,按要求把相关材料及时分头报送各考核牵头部门。对科级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和科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法治考核登记表、座谈记录、班子评鉴意见等资料,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五)各考核组在考核工作中,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纪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个班子和每一位干部,认真负责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1.2015年度考核人员分组名单
2.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3.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法治考核登记表
4.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5.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年度考核测评表
6.遂宁市船山区2015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民主测评表
7.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班子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测评表
8.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9.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德”的反向测评表
10.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年度法治考核测评表
11.党(工)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满意度测评表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1
2015年度考核人员分组名单
| 组别
|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考 核 单 位
|
联络员
|
| 一组
|
唐进平
|
向晓灵
黄 钰
|
何志强、周莘然、张 梅、李旭霞
|
区农办、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局、区供销社、区扶贫移民局、新市场管理办公室、永河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
周莘然
|
| 二组
|
王金兵
|
邓 军
杜智勇
戴 宇
|
朱海英、杨雄飞、徐 慧、刘建勤
|
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区委老干部局、区直工委、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团区委
|
杨雄飞
|
| 三组
|
张 钰
|
杨 遂
袁学文
王余杰
|
邓 科、皮 静、胡晏玲、谭万明
|
区府办、区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机保局、农保局)、区审计局、区科知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政务中心、区档案局
|
皮 静
|
| 四组
|
税清亮
|
周昌应
蒲 岸
陈 飞
|
段淑君、梁 健、颜 超、蔡 霞
|
育才路街道、南津路街道、高升街街道、介福路街道、镇江寺街道、凯旋路街道、观音湖管委会、龙凤新城管委会(龙凤景区管委会)、席吴二洲管委会
|
梁 健
|
| 五组
|
唐庆洪
|
唐文艾
涂小军
刘 勇
|
景丽娜、王 勇、郑 亮、唐 伟
|
桂花镇、唐家乡、保升乡、复桥镇、西宁乡、龙凤镇、老池乡、仁里镇、河沙镇、永兴镇
|
王 勇
|
| 六组
|
郑朝忠
|
邓建华
杨培元
罗 军
|
黄 皓、叶 华、王 秋、邓凤英
|
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区信访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地税局
|
叶 华
|
| 七组
|
胡 健
|
熊 杰
岳 强
佘国华
|
贺俊美、曾 琴、李 聪、杨天福
|
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交运局、区食药局、区重点办、区投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质监局
|
曾 琴
|
| 八组
|
袁 旭
|
吴银明
颜 静
滕海婴
|
陈 伟、周清辉、王 孜、夏 令
|
区教体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局、区工商联、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区统计局
|
周清辉
|
附件2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登 记 表
(2015年度)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
| 政治
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任现职
时 间
|
|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分管
工作
|
|
||||||
| 本
年
度
思
想
、
工
作
总
结
|
|
||||||||
| 考
核
组
评
鉴
意
见
|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等次
意见
|
|||||||
|
|
|||||||||
| 考
核
对
象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 考
核
主
管
机
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年度法治考核登记表
(2015年度)
|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
证号
|
|
|
||||||||||
| 政治
面貌
|
|
任现职
时 间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分管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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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人
述
法
|
学法情况
|
|
|
|||||||||||||
| 用法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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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法情况
|
|
|
||||||||||||||
| 单位记录
|
获奖
情况
|
(相关部门提供材料,所属单位填写)
年 月 日
|
||||||||||||||
| 违法
记录
|
(相关部门提供材料,所属单位填写)
年 月 日
|
|||||||||||||||
| 其它
记录
|
(相关部门提供材料,所属单位填写)
年 月 日
|
|||||||||||||||
| 民主测评情况
|
参加测评人数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
|
|
|
||||||||
| 考核小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等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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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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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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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
民主测评表
单位名称:
| 测评项目
|
评价意见
|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 思想政治建设
|
|
|
|
|
| 领导能力
|
|
|
|
|
| 工作实绩
|
|
|
|
|
| 反腐倡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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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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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践行三严三实
|
|
|
|
|
| 综合评价
|
|
|
|
|
说明:1.在相应的栏内划“√”;
2.各项评价意见对应分值为: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30分;
3.计分方法:民主测评得分=好比例*100+较好比例*80+一般比例*60+较差比例*30;
4.综合评价要与分项评价基本一致。
附件5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
年度考核测评表
单位名称:
| 测评项目
|
评价意见
|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 党委(党组)中心组
理论学习工作
|
|
|
|
|
| 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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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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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新闻外宣及网络舆论
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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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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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评价
|
|
|
|
|
说明:1.在相应的栏内划“√”;
2.各项评价意见对应分值为: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30分;
3.计分方法:测评得分=好比例*100+较好比例*80+一般比例*60+较差比例*30;
4.综合评价要与分项评价基本一致。
附件6
遂宁市船山区2015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民主测评表
测评单位: 年 月 日
| 项目
对象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情况
|
廉洁从政情况
|
|||||||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一般
|
差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一般
|
差
|
||
| 领导班子
|
|
|
|
|
|
|
|
|
|
| L领导班子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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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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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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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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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说明:1、在相应的栏内划“√”;
2、各项评价意见对应分值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占60分,廉洁从政情况占40分;
3、分项计分方法:测评得分=满意比例*100+基本满意比例*80+一般比例*60+差比例*30;
4、总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项得分+廉洁从政情况得分。
附件7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班子依法治理工作
年度考核测评表
单位名称:
| 测评项目
|
评价意见
|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 依法履职
|
|
|
|
|
| 学法用法
|
|
|
|
|
| 依法接受监督
|
|
|
|
|
| 公正司法
(此项仅考核法检两院)
|
|
|
|
|
| 综合评价
|
|
|
|
|
说明:1.在相应的栏内划“√”;
2.各项评价意见对应分值为: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30分;
3.计分方法:测评得分=好比例*100+较好比例*80+一般比例*60+较差比例*30;
4.综合评价要与分项评价基本一致。
附件8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单位名称:
| 姓 名
|
德
|
能
|
勤
|
绩
|
廉
|
综合评价
|
||||||||||||||||||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
称
职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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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说明:1.在相应的栏内划“√”,民主测评填写“优秀”等次时不受评选优秀名额比例限制;
2.各项评价意见对应分值为:优秀100分、称职80分、基本称职60分、不称职30分;
3.计分方法:民主测评得分=优秀比例*100+称职比例*80+基本称职比例*60+不称职比例*30;
4.综合评价要与分项评价基本一致。
附件9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德”的反向测评表
单位名称:
| 姓 名
|
政治品德
|
职业道德
|
社会公德
|
家庭美德
|
个人品德
|
总体评价
|
||||||||||||||||||
| 没有反映
|
偶有反映
|
有较多反映
|
有很大反映
|
没有反映
|
偶有反映
|
有较多反映
|
有很大反映
|
没有反映
|
偶有反映
|
有较多反映
|
有很大反映
|
没有反映
|
偶有反映
|
有较多反映
|
有很大反映
|
没有反映
|
偶有反映
|
有较多反映
|
有很大反映
|
没有反映
|
偶有反映
|
有较多反映
|
有很大反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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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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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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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说明:1.在相应的栏内划“√”;
2.各项评价意见对应分值为:没有反映100分、偶有反映80分、有较多反映60分、有很大反映30分;
3.计分方法:民主测评得分=没有反映比例*100+偶有反映比例*80+有较多反映比例*60+有很大反映比例*30;
4.综合评价要与分项评价基本一致;
5.测评具体标准附后。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德”的反向测评标准
| 项目
|
测评标准
|
| 政治品德
|
散布消极不满情绪和言论;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独断专行、听不进意见;缺乏大局意识,闹无原则纠纷,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注意维护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不服从组织安排,与组织讨价还价;执行意识差,精神状态欠佳
|
| 职业道德
|
懒于学习,不钻研业务;工作不积极主动,拈轻怕重,应付交差,缺乏实干精神,效率低,差错多;在应对突发事件等关键时刻逃避退缩,不敢亲临一线;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名利,揽功诿过,做表面文章,“四风”问题严重;有跑官要官或拉票贿选行为
|
| 社会公德
|
缺乏爱心,不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带头见义勇为;不带头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能够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加有赌资往来的娱乐活动;不信守承诺,口碑差
|
| 家庭美德
|
不孝敬父母,不抚育子女,不与邻和睦相处;存在违背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的不良行为;情趣低俗,家庭成员、亲属、邻里或同事评价差
|
| 个人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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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胸狭隘,阳奉阴违,搞打击报复;补位意识缺乏,工作拆台,相互指责,算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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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遂宁市船山区科级领导干部年度法治考核测评表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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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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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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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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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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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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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在相应的栏内划“√”;
2.各项评价意见对应分值为: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30分;
3.计分方法:测评得分=好比例*100+较好比例*80+一般比例*60+较差比例*30;
附件11
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职责情况满意度测评表
评议对象: 单位及职务:
| 1.您对该同志抓党建工作的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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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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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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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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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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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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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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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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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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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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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2015年党建工作部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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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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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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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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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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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践行“三严三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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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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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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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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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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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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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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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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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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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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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及原因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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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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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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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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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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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管党的思路、重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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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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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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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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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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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其他意见和建议(可续写在背面或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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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在您认可的相应栏目内划“√”。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