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
机构职能
船山区国资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55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2237376

单位领导


周兴林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国资局全面工作。

周国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财务监督等工作;负责国资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统筹,重点对接和联系遂宁银行、遂宁农商行、重庆银行、绵商行、工商银行、泸州银行、乐山商行、安居村镇银行、达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分管局办公室;联系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敦琦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资系统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负责国资系统宣传、统战、政协、政工、工青妇工作;协助开展融资工作,重点对接和联系农业银行、国开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天府银行遂宁分行等金融机构;分管综合法规股、产权监管股、党建股;联系四川天穗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举森  党委委员、区国资国企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区国资国企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国资国企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指导区属国企实体化运行、产业转型升级和主体信用评级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园区和属地乡镇(街道)开展好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城市能级提升(城市有机更新)、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抓好项目管理、产业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融资工作,重点对接和联系四川银行、成都农商行、农发行、天津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系遂宁兴船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邓晓林  四级调研员:协助王敦琦同志分管产权监管股、综合法规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行外出工作代理制度,周兴林同志与周国军同志相互代理,周国军同志和王敦琦同志相互代理,王敦琦同志和赵举森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同志同时外出时,由周兴林同志确定代理人员。


职能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区直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 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通过法定程序和区委授权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

(七)贯彻执行区政府作出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决议、决定。

(八)对全区以国有资产抵押担保所融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九)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

(十)优化和完善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做好投融资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承担区政府公布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汪群)。承担机关事务管理事项;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人事、政工、财务、档案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党委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二)产权监管股(负责人:吴晓梅)。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承担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提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预算的执行;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统计、月报、年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三)综合法规股(负责人:姚飞)。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机关的法律事务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资产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安全保卫工作;审核国有企业章程;组织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承担调控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监管规范国家出资企业投融资行为;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等工作。

(四)国资国企服务中心(负责人:赵举森)。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网站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维护;承担国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国有重点企业数据收集、加工与分析,对国有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跟踪与研究分析,互联网信息的采编和分析。

(五)党建股(负责人:李洋)。负责区国资系统党务党建工作;负责区国资局系统党员发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