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船山区秀水街172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2225656
单位领导
唐 铭 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贺 黎 局长。 主持局政务全面工作。
肖润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保密、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意识形态,
任 鑫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会、妇联、共青团、科技统计、第二产业统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均君 总统计师。分管信访、维稳、统计执法、综合、核算、
熊晓梅 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区统计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区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全区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价格、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检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配合市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乡镇、街道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公布的相关行政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刘露熙):承担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事项。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人事、意识形态、教育、财务、文秘、宣传、会务、政务信息公开、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综合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二)综合核算和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刘倩伊):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草拟全区性统计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指导乡镇、街道统计规范性文件的
(三)基层统计业务管理股(负责人:彭镜宇):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城乡居民收支、乡镇信息的统计调查,对丘陵地区经济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数据。对产业园区、大企业、优势产业、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人口、工资、劳动力以及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承担相关专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