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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船山区永兴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三通下街81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2811029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  罗松: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谭伟:领导政府全面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赵长弓: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服务保障船山区永兴川白芷现代工业园、川渝(遂宁)新质农林产业融合示范园、永和家园建设。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对口联系:区人大、区农业农村局、船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党委副书记  查云逸:协助党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发改、商务、经济合作、经信科技、工商联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好农业农村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对口联系: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区经济合作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

党委副书记  杨鉴霖: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政协、外事侨务、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干部人事、镇干部目标及绩效考核、巡察、12345热线、审计、税务、国资。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政办、党建办。对口联系:区政协、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绩效办、区委巡察办、区档案馆、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国资局、区热线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荟竹:负责纪委、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建办(纪委监察室)对口联系:区纪委监委机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张倩: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党建、协助人大主席抓人大工作,负责组织、政工、关工委、老干部、机关支部、村干部目标及绩效考核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建办。对口联系: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关工委。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蒋佳良:负责依法治理、扫黑除恶、政法、司法、维稳、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反邪教、禁毒、成达万高铁征拆安置、统计等工作,协助查云逸同志抓好发改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统计)。对口联系: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李晨澜:负责财政、宣传、统战、科协、教育、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文物管理、小额信贷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党政办(统战、财政)。对口联系: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财政局、区民宗局、区科协、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社科联、区融媒体中心、船山广电网络公司。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兼副镇长  邓磊: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安全生产、应急、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镇武装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交通)、应急管理办。对口联系:区人武部、区国动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交通运输局。

副镇长  何为:负责民政、人社、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农民工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敬老院。对口联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副镇长  唐楷程:负责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办(生态环境)、镇村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对口联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船山生态环境局。

副镇长 胡青青: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卫健、市场监管、人口和计生、红十字会、医保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工会、妇联、团委、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卫健、红十字会)、市场监管所。对口联系:区总工会、共青团船山区委、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谢静: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水利、供销社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好农业农村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河湖管理办)、便民服务中心。对口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供销社。



职能职责

永兴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是: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八)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十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五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张勤书):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搞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夏天):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承担党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群团、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对纳入乡镇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项目办理的协调、督查等。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梁斌):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慈善、民族宗教和退役军人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陈静):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唐刚):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慈善、民族宗教和退役军人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六)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贺华):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乡村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数据统计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等镇村建设管理事项。

共设置3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具体是:

(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谢静)承担乡镇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权益维护、拥军优抚、信息采集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谢静):承担农业、农业机械、水产、水利、农业经营管理等涉农工作;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植物检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组织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移民开发、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等农业农村事务性工作。

(九)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杨德明):承担辖区宣传文化工作计划的实施;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文艺节目的宣传;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图书资料及体育器材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广播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有线电视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举办专题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为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按照统一规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