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育才西路63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3126086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李军:领导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任刚:协助负责烈士褒扬、优待、抚恤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协助分管优抚褒扬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孝辉:负责财务、规划、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退役军人(军官、军士、义务兵,含随军随调家属)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招聘考录、岗前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办公室、移交安置股
联系: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党校、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供销社,龙凤镇、老池镇、凯旋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阳:负责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双拥、国防动员、国防教育,退役军人信访和舆情处置、应急处突、权益维护、政策法规、依法行政,退役军人党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综合治理、效能热线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思信股、双拥工作股。
联系: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信访局、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共青团船山区委、区妇联,三园区,高新区各部门,永兴镇、河沙镇、育才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副局长(兼) 胡彪:协助配合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重点协助抓好全区双拥工作。
党组成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林芳:主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区档案馆,仁里镇、桂花镇、南津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党组成员 周建国:负责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军休服务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优抚褒扬股,区军休所、区光荣院。
联系: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城乡建设局、区医保局、区残联,保升镇、西宁街道、镇江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张霖:负责局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综合性办文办会、信息、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保密、值班、后勤保障、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化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新闻宣传、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与群团、定点帮扶、深化改革、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财务、规划、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委绩效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经合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船山生态环境局、区总工会、区融媒体中心、区工商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唐家乡、介福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级调研员 李慧:协助党组分管同志做好双拥、信访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 唐友:协助党组分管同志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 黄楠:协助党组分管同志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工作。做好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局党组实行AB岗职务互为代理制度。党组书记、局长李军外出或请假,临时指定党组成员代理职务。任刚同志与唐孝辉同志为AB岗,王阳同志与周建国同志为AB岗,林芳同志与张霖同志为AB岗(AB岗代理人员皆不在位的,由党组书记指定代理人员)。代理工作只限于事务性工作,对涉及资金、物资、重要工作安排等事项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党组书记、局长审定。
职能职责
遂宁市船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帮扶援助,承担退役军人及有关人员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五)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及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优抚褒扬股。承担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负责已安置的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供养和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和烈士评定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
(三)移交安置股。负责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依规定承担区属单位和在船单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负责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外选调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退休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思信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有关接待、处理和答复。负责依法治区、行政权力事项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法律帮扶援助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退役军人党建、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五)双拥工作股。负责全区双拥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双拥模范城(区)创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