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和平东路58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2321646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丁洋: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天福:分管食品生产流通股,联系南津路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进:分管法宣股、交易秩序股、市场服务中心,联系镇江寺市场监管所。
安全总监 石胜远:分管特监股、工会,联系永兴市场监管所。
总工程师 魏仕伟:分管质量股、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联系育才路市场监管所。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先军:主管执法大队,联系桂花市场监管所。
总经济师 王涛:分管药械化股、餐饮股,联系凯旋路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漆扬波:分管办公室、政务公开、信用股党办室、财务室、食安办,联系介福路市场监管所、龙凤市场监管所。
丁洋和漆扬波互为 AB 岗,丁洋和王先军在执法工作方面互为 AB 岗;杨天福和王涛互为 AB 岗;石胜远和魏仕伟互为 AB 岗;杨进和王先军(除执法工作外)互为 AB 岗。各领导分管的 股室队与联系所建立共建机制。
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药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权限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权限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依法开展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产(商)品质量等监督检查与处罚。依法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监督生产、流通环节产(商)品质量。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指导本区企业在境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注册、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环节的许可条件初核。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测、检查及处罚。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六)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
(十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承担区政府公布的相关行政
(二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万云逸)。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维稳、接待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系统网络、软硬件设施设备的管理以及网络、信息数据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拟订实施本部门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本部门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组织实施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拟订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实施和统计工作。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联系点等工作。
(二)法规宣传股(负责人:付秋华)。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有关备案及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本单位权责清单清理及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等事项。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有关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三)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郑彩)。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
(四)交易秩序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段莲)。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指导本区企业在境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公平竞争检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
(五)质量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刘佳)。拟定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刘强)。承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分析工作。宣传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依法组织
(七)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聂笑婵)。负责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承担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溯流体系。负责牵头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拟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八)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王婷)。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唐中安)。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经营及使用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法监管经营、使用环节的特殊药品。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和管理规定。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查处化妆品违法行为。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及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十)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负责人:李江龙)。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实施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本区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工作。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保护工作。承担原户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拟定标准化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白我公开声明工作,依法对全区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区商品编码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全区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计量机构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监督规范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市场。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工作。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联系点等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